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成都国樾东方项目B-1地块(含示范区)幕墙泛光及外饰面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国樾东方项目B-1地块(含示范区)幕墙泛光及外饰面深化设计招标人为成都裕龙叁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办锦绣路以西,忠诚路以东;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4.09万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B-1地块(含示范区)幕墙泛光及外饰面深化设计,总建筑面积约45.8万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成都国樾东方项目B-1地块(含示范区)幕墙泛光及外饰面深化设计需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幕墙与泛光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门窗栏杆、涂保深化设计;幕墙施工图审查等;
2.4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能通过招标人主管上级、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部门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之前36个月)须至少具有3个房地产示范区幕墙泛光或外饰面深化设计业绩;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案设计师均须至少承担过2个房地产示范区幕墙泛光或外饰面深化设计业绩,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经验;
3.7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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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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