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SHP-G2025-0042 项目名称:VOCs无组织在线监控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7.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7.2万元 采购需求: 提供12个月的VOCs数据服务,对无锡市内涉及VOCs排放企业、区域进行在线监控,通过安装多套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重点监管企业、涉气投诉热点或其他有监测需求的企业开展工业企业VOCs在线监控及数据分析工作,提升该类企业科技监管水平,实现区域污染指标责任智能锁定。通过数据监测,客观反映区域内的污染来源,提高工业VOCs精细化监管水平,推进靶向精准执法,助力VOCs减排。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无锡市重点企业、区域36个站点VOCs在线监测(总VOCs(TVOC)浓度检测)、现场技术支持(安装、调试)、数据分析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服务要求:服务项目需要总共安装不少于36台监测仪,安装台数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管理需求进行安排,监测仪器按照采购人需求随时进行调整;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服务地点:无锡市域范围内(含江阴、宜兴)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6.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