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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码头工程新增采暖设施专业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码头工程新增采暖设施专业分包工程采购项目。采购人已经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兖矿东平陆港有限公司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码头工程新增采暖设施专业分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对二期生产区和二期T7转运站向北至码头前沿的供暖主管道施工;对一期消防水管路进行保温施工;对一期和二期范围内既有供暖管路(包括暖气片、阀门等设施)存在影响供暖的问题进行更换维修维护。

施工后现场地貌恢复、垃圾清理,与现场其他施工队伍配合、以及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扬尘治理协调处理与地方及周边居民的关系等。

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深化设计、包检验检测、包工程资料、包配套公共区域影响该工程验收设备设施调试、使用、联动等所有与分包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

(2)报价人报价需考虑场地转运、机械设备一次或多次进出场费用、施工机械机具费用(起重设备需配备有资质的指挥人员)、9%的税金,水电自理,食、宿自理等因素。

1.2实施地点:泰安市东平县彭集街道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及施工周期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1.4最高限价:150万(含税9%);

1.5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文本“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2)谈判报价说明:

①本次谈判报价为总价报价,总价为暂定金额。实际结算按“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专业分包报价单据实结算,报价人根据所获得的资料和市场调研结果,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由竞争,自主报价。

②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经济风险,准确计算谈判报价。报价人成交后,成交价不做调整。

③报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固定单价将包死,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报价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④采购人声明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⑤材料供应:施工用的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⑥材料价格:除采购人供应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报价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⑦施工机械、机具均由乙方自行考虑(起重设备需配备有资质的指挥人员)。

⑧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概况等只作为报价人的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报价人应先到工地认真仔细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成交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⑨水电由采购人供应,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提供380V电源,报价人自行建设供水、电临时设施和管路的接入并安装计量表,费用自理。

⑩报价人自行协调工农关系,费用自理。

⑪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规则

⑫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的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⑬本次采购为竞争性谈判,供应商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再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向采购人提交再次报价,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商务标的评审因素。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现场具体施工要求和施工规范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各项人员配备齐全须持证上岗,有从事相关行业类似经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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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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