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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开展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2-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73450
项目名称:开展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79528.67
最高限价(元):12795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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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对辽宁省进行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设置3个大生境区域:森林、草地和湿地。森林生境区域:设置60个调查区域;草地生境区域:设置10个调查区域;湿地生境区域:设置8个调查区域。开展区域内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

★二、服务需求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调查范围:辽宁省。

调查内容:对辽宁省进行生境类型考查,根据不同生境类型划分调查大区域(3个),在每个调查大区域内根据根据生境特征划分调查样区。对每个调查样区内的物种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类别 监测内容 监测指标
必测 乔木层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胸径、冠幅、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叶面积指数、每木必检、物种照片
灌木层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基径、丛幅、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物种照片
草本层 物种名称、多度、高度、分种盖度、群落地上生物量鲜重/干重、生活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
选测 濒危保护物种 保护等级、生存现状

(二)调查频次

进行1次区域内调查。

(三)调查方法

划分调查样区,样区内采用样方法,对植物进行清查。

(四)成果要求

     提交调查区域内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145312
最高限价(元):614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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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监测样地范围涉及辽宁省全部14个地市。项目监测对象为辽宁省行政区内的主要自然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湿地、海洋、水体、城乡和农田7类生态类型共447个点位,抽取开展监测样地总数的10%进行质控抽测。

★二、服务需求

(一)监测范围及内容

1.调查范围:辽宁省。

2.调查内容:对辽宁省内的常见生态系统中447个(其中森林179个;农田56个;湿地4个;草地5个;海洋77个;城市82个;水体44个)样地开展生态质量地面监测,包括植物群落结构、指示生物类群(鸟类、蝶类、两栖类、哺乳类等)监测,并按要求提交监测数据集及分析报告。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表1 辽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指标

类别 监测指标/内容
地面监测 原生功能群种 植物群落乔木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冠幅、胸径、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植物群落灌木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基径、丛幅、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植物群落草本层:基于样方监测: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关键种地上生物量(鲜重/干重)、生活型(一、二年生草本植物比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指示生物类群 鸟类、蝶类、两栖类、哺乳类的种类及个体数量


2.监测频次

森林、农田、城乡、水体、海洋、草地和湿地类型样地指标监测频次参照表2。

表2  生态质量地面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指标 监测内容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备注
原生功能群种 植物群落乔木、灌木和草本层 6-9月 1次/年 开展陆地植物群落监测,年际间保持物种在相同物候期进行监测。
指示生物类群 鸟类 3-7月繁殖期(越冬期选做) 繁殖期至少2次/年;越冬季建议1次/年 繁殖期鸟类2次监测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20天。监测时段选取鸟类最为活跃的时间,清晨为5点-9点,下午为4点-8点。
蝶类 4-7月 至少1次/年(建议6-7月),其他月份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频次 在晴朗、微风天气时开展监测,每天的监测时间一般为9:00~17:00,避开夏季极热天气。各样区监测时间和频次一经确定,保持长期不变。
两栖类 4-7月 原则上每天的监测时间为夜间,可根据两栖动物习性调整。
哺乳类 全年 至少1000小时/相机 推荐采用红外相机法,每个样地不少于3个样点,每个样点不少于3台红外相机
质量要求 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植物志》等权威论著鉴定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3.监测方法

(1)样地、样线布设要求

以样地中心点为圆心,在2公里半径范围内随机布设监测样地/样线并开展监测。

1)样地及样方大小

森林、荒漠、湿地生态系统:样地面积原则上设置为10000 m2(即100 m × 100 m,样地形状应尽量按照要求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同),乔木层样方大小为20 m × 20 m,灌木层样方大小一般为5 m ×5 m,草本层样方大小为1 m × 1 m。

草地生态系统:样地面积原则上为400 m2(即20 m ×20 m),样方布设参考森林生态系统灌木、草本层样方布设要求。

2)样方数量

每个样地中随机布设3个样方。森林生态系统样方布设时,需要在乔木样方内同时布设灌木样方和草本样方,以保证森林生态系统垂直结构的完整性,每个样地监测9个样方(3个乔木、3个灌木和3个草本),在乔木层样方(20 m×20 m)内设置对应的灌木层样方(5 m × 5 m)和草本层样方(1 m × 1 m)。

3)样线布设

指示生物类群监测采用样线法,在相应的样地内(或周边)至少布设2条1-3 km的样线,样线沿公路、小径、步道设置,覆盖样地内所有典型生境类型,样线之间至少间隔0.5 km。

4)红外相机布设

对于哺乳类监测建议使用红外相机方法,在样地周边划定大小为1km×1km网格,并在网格内设置观测样点,每个样地至少布设3个样点(样点之间距离为0.5 km以上),每个样点布设至少3台红外感应自动相机,整个样地至少9台相机。

(2)森林样地监测指标及方法

1)样地生境描述

记录样地定位信息、样方布设信息、地貌特征、气候特征、植被类型、利用方式、利用强度等。

2)植物群落特征

乔木层:乔木层监测指标包括物种中文名、物种拉丁名、多度/密度、高度、冠幅、胸径、郁闭度、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优势种、外来入侵种等。监测方法可参考《陆地生态系统生物观测指标与规范》(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科学委员会,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9)。

物种名称:物种中文名称及拉丁名称参照《中国植物分类与代码》(GB/T14467-2021)《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执行。

多度(个):指某一植物种在群落中的数目,常用点数法。

高度(m):可用测高杆或测高仪测定,以米为计量单位。

冠幅(m):指树冠在南北和东西方向上的最大长度。

胸径(cm):植株胸部高度的直径,乔木为1.3 m处的高度。样地内所有胸径≥5cm(次生或人工幼龄林胸径≥2cm)的乔木(活立木)都应逐一鉴别其种类,测定胸径和高度,其余乔木纳入灌木统计范围。胸径大于10 cm的个体使用胸径尺测量,小于10 cm的则用游标卡尺测量。

郁闭度(%):采用鱼眼镜头(焦距在6-16 mm之间)相机或植被冠层仪测郁闭度,尽量选取大面积同质植被的中心位置作为采样点,用鱼眼镜头相机垂直向上拍摄,相机平面距离地面1.3 m为准,利用CAN-EYE软件对鱼眼照片进行分析。每个乔木样方内布设5个采样点,即样方中心点及在东南西北方向距离中心点7 m的距离各设一个拍摄点,同一个采样点需要至少两次重复拍摄,样方的郁闭度应以多个采样点的平均值为准。

地表凋落物平均厚度(cm):地表到完全分解层(肉眼观察无明显落叶残渣等)的凋落物厚度。

地表凋落物鲜重/干重(g/m2):在调查的乔木样方中选取垂直投影1 m × 1 m的样方取凋落物样品(深度达到完全分解层),现场称量鲜重,并按比例取样方中的部分样品带回实验室,在65 ℃下烘干至恒重后称重,通过换算求出1 m2样方总凋落物量。

群落优势种:根据植物的数量特征及其在群落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通常对群落各植物的重要值从大到小排序,重要值之和超过群落所有植物种重要值总和的50%时,所有前排植物种定为优势种。其中乔木的重要值=相对多度+相对显著度+相对高度,灌木和草本的重要值=相对多度+相对盖度+相对高度来测算。

注意事项:

树种记录:在调查时必须准确鉴定并详细记录群落中所有植物种的中文名和拉丁名。对于不能当场鉴定的立木,则应在调查记录表中注明其所在的样方和编号,拍摄照片并采集标本带回,经组织专家鉴定后,及时补回树种名。

胸径测量:总是从上坡位方向测定。对于倾斜或倒伏的个体,从下方而不是上方进行测定;如树干表面附有藤蔓、绞杀植物和苔藓等,需去除后再测定;如不能直接测量胸径(如分叉、粗大节、不规则肿大或萎缩),则在适当位置测量并标记测量点,以便复查。胸高以下分枝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茎干,可看做不同体,分别进行测量;对具板根的树木在板根上方正常处测定,并记录测量高度;倒伏树干上如有萌发条,只测量距根部1.3m以内的枝条。

灌木层:灌木层监测指标包括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基径、丛幅、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优势种、外来入侵物种。

物种名称、高度监测方法同乔木层群落。

多度(个):对于密丛型植物,地上部分独立的一丛算做一株。

基径(cm):距离地面5 cm处植株直径。

丛幅(m):群落南北方向和东西方向长度。

盖度(%):指植物地上部分垂直投影面积占样地面积的百分比,即投影盖度。群落总盖度(%)为全部植物植冠在一定地面所形成的投影面积占地表面积的比例。分种盖度(%)为每种物种植物植冠在一定地面所形成的投影面积占地表面积的比例。

草本层:草本层监测指标包括物种名称、多度/密度、高度、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关键种地上生物量(鲜重、干重)、生活型(一、二年生草本植物比例)、优势种、退化指示种、外来入侵物种等。

物种名称、高度、群落总盖度、分种盖度等测定方法参考灌木层监测方法。生活型参考《中国植物志》《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地方植物志等确定。

多度(个):统计多度时,对于根茎植物,凡地上部分为独立的则可算做一个单株;对于密丛型植物,地上部分独立的一丛算做一株。

盖度(%):对于草本植被采用目测法。

生物量(kg):通常使用收获法进行,在每个样方内记录物种多度及其盖度后,将样方内植物全部收获并称量关键种及群落所有物种鲜重,带回实验室65℃烘干至恒重后测其关键种及群落所有物种干重。在森林样地群落调查中,林下草本层可不进行分种生物量监测,测量草本层群落总生物量即可。

监测数据准确性原则: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植物志》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监测数据命名规则:陆域生态系统监测结果包括样地背景信息及群落信息。

图片资料主要包括区域、样地和物种三个尺度上的图片。区域尺度上的图片主要指区域景观图像,可以反映样地周边地区植被、地形地貌等特征,原则上不少于4张(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命名规则为:年份+行政区划+样地类型+样地编号+QY+方位英文首字母缩写(E/S/W/N)。样地尺度上主要包括样地植被外貌图像和植被的垂直结构图像,原则上不少于5张,命名规则为:年份+行政区划+样地类型+样地编号+YD+1.2.3…。物种尺度上主要包括能准确反映物种特征(植物整体、茎、叶、花、果、穗等)的图片,原则上每个部位不少于2张。命名规则为:年份+行政区划+样地类型+样地编号+物种名称+植物部位(汉字)+序号。样地编号统一采用野外监测自动传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编号。

监测结果原则上通过野外监测自动传输系统APP现场填报。

(3)草地、荒漠监测指标及方法

草地和荒漠类型样地监测指标和方法参考森林类型样地相应的监测方法。

(4)湿地监测指标及方法

监测范围包括岸边带、沼泽、消落带等水陆交界区域,植被主要监测内容参考森林生态系统。

(5)水体和海洋监测指标及方法

水体和海洋监测方法参考《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十五)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十六)其他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二十八)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的相关要求。

1)水体监测方法

根据河流自然、社会属性特征或管理要求,沿纵向划分为不低于3个相对均质的代表性河段,且长度不宜大于100km;长江干流及一级支流宜每50~100km设置1个河段,二级及以上支流宜每20~50km设置1个河段。每个代表性河段至少设置1个监测河段,河段上下游差异较大时应增设监测河段,监测河段长度按40倍河宽确定最短不小于 150m,最长不大于 1000m。

  在监测河段内等距布设11个断面;断面间距可依据监测便利性和安全性适当调整。在监测河段或监测断面上布设监测样方、样带、垂线。

2)水生生物监测内容

①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

样品采集:对于可涉水河段,自下游往上游依次在--个断面(见4.2.4.7)的左岸、中泓和右岸交替布设1个样点。用索伯网(网口30 cm×30 cm)在每个样点采集2次,样品太少时应适当增加采集次数。水深超过30 cm时,用长柄矩形踢网(网日30 cm×30 cm或5 cm×25 cm)在每个样点采集3min,记下网口扫过的距离。将所有样品混合装入样品瓶,填写记录表。对于不可涉水河段,依次在1号、6号和11号监测断面(见4.2.4.7)的左岸和右岸各布设1个样点。当样点底质为淤泥时,用彼得森采泥器(面积0.0625 m)采集2次泥样太少时应重新采集。当样点底质为卵石、砾石或沙时用长柄矩形踢网采集,方法同可涉水河段。把左岸和右岸采集到的样品分别混合,形成代表左岸和右岸的两个样品,填写记录表。对于渠化程度高、采集底质困难的河段,可在11个断面中选择水流平缓的断面放置2个人工基质篮式采样器(直径5 cm),用绳固定并做好浮漂标记,放置14 d后回收。

样品洗涤分拣:采泥器采集的泥样或人工基质采集的样品,在手抄网或60目纱网中冲洗至水体清;长柄矩形踢网或索伯网采集的样品,直接在网兜中冲洗干净。在网兜或纱网中先挑出肉眼可见个体,剩余样品倒人白瓷盘加清水分拣若现场无法完成,样品应加人5%的福尔马林溶液带回室内分拣。分拣出的样品保存在加有5%的福尔马林溶液的样品瓶中。一般情况下,样品中的所有生物个体应全部挑出;但当样品的生物数量太大时,则需将全部样品混合均匀后,选择二分法或网格法进行分样处理,记录分样样品占全部样品的比例,分样样品单独分拣和保存,剩余样品另外留存。

样品的固定和保存:样品长期保存时,软体动物用75%乙醇溶液保存;水生昆虫用5%的福尔马林溶液固定1h后再用75%乙醇保存;寡毛类先放入培养皿的清水中,并缓缓加入5滴75%乙醇麻醉,待其身体完全舒展后再用5%的福尔马林溶液固定1h后再用75%乙醇保存。

样品计数和鉴定:软体动物应鉴定到种,水栖寡毛类和摇蚊科幼虫应鉴定到属,其他水生昆虫应至少鉴定到科。鉴定水栖寡毛类和摇蚊科幼虫时,在解剖镜下解剖分类特征后制片在显微镜下进行鉴定,宜用甘油做透明剂。如需保留制片,则可用普氏胶封片。

②浮游植物

样品采集:定量样品用采水器采集,水深不大于5 m且混合均匀的河流在表层以下0.5 m处采集水样1000 mL或2000 mL,缓流或静水状态时需在表层0.5 m和河底以上0.5m处采集等体积水样混合后取1000 mL或2000 m;水深大于5 m的河流需增加中层采集。定性样品用25号(孔径64 mm)浮游生物网,在水下约0.3 m处呈“∞”字形缓慢拖曳至少3 min采集。采集样品后填写记录表。

样品固定和保存:样品应立即加入鲁哥氏液摇匀,用量为水样体积的1%~1.5%。如需较长时间保存,则应再加入福尔马林,用量为水样体积的4%。在样品瓶外贴好标签,用记号笔标明采样点信息、采样日期、样品类型和体积等,用透明胶带粘贴于外层以防脱落。置于样品柜中避光保存。

沉淀和浓缩:摇匀水样,倒人1000 mL的沉淀器中(采集2000 m水样时需前期沉淀48 h后用虹吸法抽滤至1000 m以内),2 h后旋转沉淀器使附壁的浮游植物下沉,再静置48 h。用虹吸法吸去上清液,保留50 mL用以后续冲洗。底部保留含沉淀物的水样25~35 mL,通过底部开关放入100 mL样品瓶中用保留的上清液冲洗沉淀器2~3次,一并放入样品瓶中,再沉淀24 h后定容到30 mL或50 mL。沉淀和虹吸过程避免摇动和吸出浮游植物。

样品计数:摇匀定量样品,迅速吸取0.1 mL,置于0.1 mL计数框内,盖上盖玻片,计数框内应无气泡、无水样溢出。用视野法计数,一般计数100个视野,浮游植物总数不能低于300个细胞,如果低于300个,则再增加100个视野,以此类推进行分门别类计数。用行格法计数,参见SL733。同一样品计数2片,片计数结果相对偏差应不大于15%,否则计数第3片,取其中数值相近2片的平均值。计数单位用细胞个数表示,对不易计数的群体或丝状体,可求出平均细胞个数。

③浮游动物

样品采集: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采集同浮游植物;原生动物和轮虫定性样品用25号浮游生物网,在水下约0.3 m处呈“∞”字形缓慢拖曳至少3 min采集,采集2份样品,保留1份供活体观察。枝角类和桡足类定量样品用采水器采集,水深不大于5 m且混合均匀的河流在表层0.5 m处采集水样20~50 L缓流或静水状态则在表层0.5 m和河底以上0.5 m处各采集10~20L水样,然后用25号浮游生物网过滤浓缩装人100 mL样品瓶;水深大于5 m的河流需增加中层采集。枝角:.--p…浮游生物网在水类和桡足类定性样品用号、孔径下约 0.3 m 处呈“∞”字形缓慢拖曳至少 3 min 采集。

样品固定和保存:活体观察的样品无需固定,其余样品应立即用福尔马林固定,用量为水样体积的。如需较长时间保存,则应每年夏季前再加入福尔马林,用量为水样体积的2%~3%。

沉淀和浓缩:原生动物和轮虫定量样品沉淀和浓缩同浮游植物。

样品计数:计数前,应充分摇匀定量样品,迅速、准确吸取规定体积的样品置于计数框内,盖上盖玻片,计数框内应无气泡,也不应有水样溢出。其中不同类群计数方法如下:

原生动物样品吸取0.1m,置于0.1ml计数框内,盖上盖玻片,在显微镜20倍物镜下全片计数;同一样品计数-片,片计数结果相对偏差应不大于,否则计数第、片,取其中数值相近2片的平均值。

轮虫样品吸取1m,置于1ml计数框内,在显微镜10倍物镜下全片计数;同一样品计数2片,2片计数结果相对偏差应不大于15%,否则计数第3片,取其中数值相近2片的平均值。

枝角类和桡足类样品用5mL计数框分若干次全部计数。如样品中个体数量太多,可将样品稀释至30m或50mL,吸取5mL样品,置于5mL计数框在显微镜4倍物镜下全片计数。每瓶样品计数2片。

无节幼体若在样品中数量少,则在甲壳动物样品中同时全部计数;若数量多,则在轮虫样品中同轮虫一起计数。

④着生硅藻

样品采集:对于可涉水河段,自下游往上游依次在11个断面的左岸、中泓和右岸交替布设水深为0.3~0.5 m的样点,河流中泓深度超过0.5 m则只选择左岸和右岸。对于不可涉水河段,在11个断面的左岸和右岸各设置1个水深为0.3~0.5 m的样点。在每一个样点,按优先次序选择可移动的硬质表面(如卵石、倒木或砖块)、水生高等植物基质,以及软质基质;对于硬质表面,小心冲洗去除硬质基质表面松散附着物,用圆形塑料片(直径约6 cm)覆盖在基质上,将覆盖区域以外的附着物刷除或刮除,再将覆盖面积内的附着物刷下或刮下采集;对于水生高等植物基质,将采集到的沉水植物茎叶或挺水植物水下茎段装入封口袋,加入适量的蒸馏水,密封后充分振荡再收集水样,重复以上操作2~3次,确保附着物全被收集,并测量附着表面积;对于软质基质,用培养皿(直径约6 cm)开口下压人软质基质,用塑料板密封培养皿口,将培养皿中收集到样品全部转入样品瓶。对于可涉水河段,将11个样点的样品混合,装入样品瓶;对于不可涉水河段,把左岸和右岸采集到的样品分别混合,形成代表左岸和右岸的两个样品;记录总体积和采样面积,填写记录表。

样品固定与保存:样品加入福尔马林固定,用量为样品体积的4%,置于样品柜中避光保存。

样品消解:适用于有机质多的样品,在通风橱中,将1~2 mL混匀样品加到厚壁玻璃试管,再加人等体积浓硫酸,置90 ℃水浴0.5 h;沿管壁多次缓慢滴加1~2滴浓硝酸,待反应缓和不再产生棕色气体,加入样品等体积浓硝酸,水浴8 h以上;小心吸去上层酸液,加入0.5~1mL重铬酸钾饱和溶液,摇匀后静置12 h;转至2 mL离心管,蒸馏水定容后,3000 r/min离心5 min,去上清液,再加人蒸馏水摇匀离心,重复4~5次,去上清液,加入适量95%乙醇溶液。

封片制作:将消解后的硅藻样品摇匀,用100 mL移液器迅速吸取40 μL,垂直滴在盖玻片中心,样品均匀扩散至盖玻片表面后,放置在加热板上加热5 min;将4 L树胶溶液滴在干净的载玻片中心,用平口镊子将上述布满样品的盖玻片翻转覆盖在树胶上,如有气泡产生,可置加热板上去除。贴上标签置通风处干燥2~3 d,封片制作完成。每一样品至少制作2个封片。

计数:对视野中硅藻壳瓣(一个细胞由上、下两个壳瓣组成)计数,鉴定和计数不少于300个壳瓣,确保观察到I个以上物种或最低分类阶元,并对重要种类进行拍照;计数到300个壳瓣,仍少于10个物种或最低分类阶元时,额外鉴定100个硅藻壳瓣,填写记录表。

⑤大型水生植物

样品采集:对于可涉水河流,垂直于河岸在监测河段设置监测样带(见4.2.4.8)。固定标杆设置1 m宽样带,样带中均匀布设1 m×1 m样方(植株密度较大时可选择0.5 m×0.5 m样方)用手或采草夹采集样方内全部植物(包括地下根茎)放入样品袋中。记录样方内植物种类、株数、生活型、物候期;目测法估算盖度等级,填写记录表。对于不可涉水河流,平行于河岸在监测河段设置监测样带。用采草夹采集样品放入样品袋中。记录采集的植物种类、株数、生活型、物候期,填写记录表。定性样品:对于可涉水河流,垂直于河岸在监测河段从一侧走到另一侧,记录沿途出现的植物种类、生活型、物候期。用手或采草夹采集植物样品,尽可能采集完整的植株(包括根、茎、叶、花、果)。对于不可涉水河流,平行于河岸在监测河段自下游往上游,记录沿途出现的植物种类、生活型、物候期,填写记录表。用采草夹采集植物样品,尽可能采集完整的植株。

样品鉴定:野外通过观察水生维管束植物的形态特征进行种类鉴定;难以鉴定的植物种类制成标本后,利用显微镜等工具及植物志、植物图鉴等工具书,采用形态学分类方法进行鉴定,标本应尽可能采集全株,洗净后用吸水纸蘸干水分,平放于标本夹中,填写记录号牌,拍照后用吸水纸、瓦楞纸板压制;压制过程中更换吸水纸,干燥成形后,用纸条将标本粘在卡纸上,并填写标本标签信息。

监测数据准确性: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动物志:无脊椎动物》、《中国植物志》和《中国藻类志》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6)城乡生态系统指标及方法

仅开展指示生物类群指标中鸟类监测。

(7)指示类群监测指标及方法

鸟类、蝶类的种类和数量等监测参照《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蝴蝶》。

1)鸟类

繁殖期鸟类监测采用可变距离样线法。样地内如有保护区,则在保护区内、外均设置样线。样线长度1-3 km。每条样线每年开展2次监测,两次监测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小于20天。监测时以1.5-3 km/h的速度沿样线行进,记录样线上三个距离(0-25 m、25-100 m、100 m以上)范围内及飞行鸟类的种类、种群数量和生境信息。

越冬水鸟监测采用分区直数法。选择越冬水鸟集中分布的代表性湿地作为监测样地。根据地貌、地形和鸟类分布情况,对整个样地进行分区,各区域界限明显,水鸟计数不致重复。记录各个分区中的鸟类种类、数量和生境信息,最后汇总整个样地内水鸟的种类和种群数量。选择风力不大、能见度较高的晴朗天气,对越冬水鸟开展监测。

监测数据准确性: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鸟类志》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2)蝶类

在晴朗、微风天气时开展监测,每个样地样线数为1条。如果样地内有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外设置的样线数量应大致均衡。每条样线长度1-2 km,两条样线之间的间隔大于500 m。

监测时沿样线缓慢匀速前行,速度1-1.5 km/h。记录样线左右各2.5 m、上方5 m、前方5 m范围内见到的所有蝶类的种类和数量。不重复计数同一只个体和身后的蝶类。在悬崖或水边,可沿样线记录一侧宽度为5 m范围内的数据,监测范围之外见到的种类,可写入备注栏中。若蝶类数量过大,可登记估计值或使用相机拍摄后计数。监测时以2人1组为宜,1人调查监测,另1人记录和网捕(对于不能确定的种类)。监测时间为9:00-17:00,避开夏季极热天气。原则上要求进行“抢晴监测”。

监测数据准确性: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蝶类志》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3)两栖类

样线法:

样线尽量涵盖不同生境、不同海拔,涵盖保护区内和保护区外。监测样线每年固定,遇到严重破坏不能持续监测,则在附近相似样地设置替补样线,并编设新的样线编号。

样线长度:山区100-200 m,平原500-1000 m。如山区达不到最低长度100 m,应相应增加样线数。

监测时行进速度为1 km/h,以记录物种和个体数量为主,水陆交汇处各1m宽。对于树栖蛙类,记录2 m(含)以下的个体。

样线法每年至少监测1次,原则上涵盖繁殖期和非繁殖期。每天的监测时间为天黑后半小时至次日凌晨1点之前。

样方法:

样方法主要适用于迁移能力弱且狭域分布(极小种群)的两栖类物种监测。在监测样地内随机设置7-10个5 m×5 m 或 10 m×10 m样方,调查该样方内的所有两栖类物种。

监测数据准确性: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动物志》和《中国两栖动物图鉴》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4)哺乳类

红外相机架设位置一般距离地面0.3-1.0 m处,架设方向尽量不朝太阳直射处。相机镜头与地面大致平行,略向下倾,一般与动物活动路径呈锐角夹角,并清理相机前的空间,减少对照片成像质量的干扰。对相机进行编号,并用GPS仪记录位置。每一个样点应该至少收集3000个相机工作小时的数据。根据设备供电情况,定期巡视样点并更换电池,调试设备,下载数据。记录各样点拍摄起止日期、照片和视频拍摄时间、动物物种与数量等信息,归档保存。

监测数据准确性:所有监测范围的物种名称依据《中国动物志》和《中国哺乳动物图鉴》进行命名,对于歧义种、国家重点保护种等必要时可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手段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采用研讨会形式与专家讨论进行论证,做到科学、准确鉴定。

二、成果形式

(一)数据集:按照国家地面监测APP要求上传成果,并形成辽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调查数据集。

(二)报告

1)各年度《辽宁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与分析报告》3份;

2)《辽宁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与分析总体报告》1份;

3)《辽宁省生态质量地面监测质量控制报告》1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853821
最高限价(元):853821
采购需求: 查看

003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部署,加快推进构建与完善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根据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印发的《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环监测〔2023〕45号)要求,自202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质量样地监测工作,为生态质量指数计算提供数据支撑。2024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印发了《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2024〕73号),明确了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的监测目标、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内容、监测时间/频率和监测方法,并且明确要求各省要对本省的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

根据《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环监测〔2023〕45号)的质量控制要求,需要响应单位在2025—2026年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中抽取质控监测样地,并制定质控工作方案,实现对样地监测工作的全流程同步质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并编制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质控报告。

二、项目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质控工作实现对辽宁省2025—2026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过程的全流程监管,提升辽宁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数据的质量,确保辽宁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数据的可靠性。

三、项目技术要求

按照《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环监测〔2023〕45号)和《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2024〕73号)要求,进行省级生态质量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工作,对同步质控样地的监测队伍、监测设备、监测方法、数据记录和审核归档等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并组建质控监测团队同步开展样地监测。要求完成48个生态质量森林样地的同步质控工作。

四、项目内容

(一)植物群落质控监测

在辽宁省2025—2026年计划开展的所有森林样地中,根据以下原则,在与采购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选取48个森林样地开展与监测团队同步的植物群落监测,监测指标和方法与《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生字〔2024〕73号和《2025年全国生态质量监测工作方案》(总站生字〔2025〕1号)文件中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国家对辽宁省进行生态质量样地质控时,配合开展国家质控迎检工作,为采购方提供国家质控样地检查工作的现场技术支撑等。

质控区域的选取和监测遵循以下原则:

1.代表性原则:质控监测区域在全省范围内要尽量均匀分布,质控区域为该区域内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

2.优先性原则:位于重点监管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的监测样地在质控区域选取时优先考虑。

3.均质性原则:为了保证质控的可靠性,降低空间异质性对质控带来的误差,质控区域要选择下垫面均质性高(如纯林或单一植被类型)的样地。

4.时效性原则:为了减小植被生长变化对质控带来的误差,质控监测尽量要保证与监测团队调查同步开展(两者的调查时间间隔不能超过7天),调查时间要选在植被生长的稳定期。

(二) 监测数据质量分析

对2025—2026年辽宁省生态质量监测样地植物群落监测数据进行检查与质量分析,包括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质检和质量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三)项目预期成果

1.数据成果

质控监测数据集1套,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48个质控森林样地的所有监测数据。

2.资料成果

根据质控样地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和数据质量分析结果,形成《辽宁省生态质量样地监测质控报告》1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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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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