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 城市公园环绿道(丰台段)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5]606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项目位于丰台区永定河以东地区,东至榴乡桥,南至花乡片区,西至永定河,北至南沙窝桥(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1049400平方米
2.3 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工程建安投资 18620.36 (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 2954300 (元)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和相关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 365 (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
2.7 工程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 包括绿化工程、慢行道路工程、服务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水源工程、电源工程等施工图纸及清单中包含的所有监理服务内容。
2.8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7 本工程 不是 政府采购项目。
3.8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 本次招标 不采用 信用标评审。
4.3 其他要求: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12月02日12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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