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屋面光伏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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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厂房)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三江发政发改发〔2022〕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含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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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35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化厂房约10万平方米,并完善园区内道路约10km、综合管网约20km、智慧停车场约7500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招标为1#楼、13#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专业分包施工工作。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1#楼、13#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包含光伏组件、逆变器、防雷接地、配电箱、监控摄像机、清洗系统、系统管理平台、检修通道等内容(详见清单)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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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如已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资质换证的,则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对应的三级资质及以上等级要求执行】,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 年 / 月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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