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河流域石桥井河等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威远河流域石桥井河等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发【2024】2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发【2024】2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威远河流域石桥井河等重点支流河道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严陵镇、新店镇、向义镇。
2.3 招标范围:
2.3.1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2.3.2施工总承包: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浅滩湿地工程:设计布置浅滩湿地2处,为石桥井河浅滩湿地和永民河浅滩湿地,占地面积约为52446m2;二、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设计布置生态缓冲带2处,主要设置于杨家河和高硐河,生态缓冲带长1550m,建设面积为7500m2。三、生态河道工程:设计布置生态河道7处,主要设置于石桥井河、永民河、杨家河、罗家桥河和高硐河,生态河道长15.4km,建设面积为66300m2。
2.5 计划工期:(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36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审查通过。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环保工程设计业绩或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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