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弶港镇全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台市弶港镇全域保洁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弶港世遗小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全镇(含集镇、渔歌里及所辖村居场)范围内(除八里集中居住区、巴斗一组)“四位一体”环境公共运营维护及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含道路、广场保洁、垃圾分类处置及清运、公厕保洁、绿化养护、河道保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转运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服务费约 1460 万元。
2.3项目地点:东台市弶港镇
2.4服务期限: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需求中各项服务质量要求和国家相关行业强制性标准。
2.6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810002000161001001 |
东台市弶港镇全域保洁项目 |
全镇(含集镇、渔歌里及所辖村居场)范围内(除八里集中居住区、巴斗一组)“四位一体”环境公共运营维护及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含道路、广场保洁、垃圾分类处置及清运、公厕保洁、绿化养护、河道保洁、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转运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 独立法人
3.1.2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3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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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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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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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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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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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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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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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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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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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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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20 分 技术方案: 40 分 企业履约能力: 23 分 企业综合实力: 17 分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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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9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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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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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1) |
投标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20)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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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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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2) |
技术方案(40)分 |
管理架构(5)分 |
对投标人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从业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5分。 |
| 管理制度(5)分 |
对投标人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录用与考核及淘汰机制,作业的培训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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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业方案及措施(10)分 |
对投标人进退场交接措施、道路保洁方案、河道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方案、公厕保洁、绿化养护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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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8)分 |
针对方案中《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特殊季节性保洁应急预案》、《道路大面积污染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预案及迎接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满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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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作业保障措施(8)分 |
对投标人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事故预防措施、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及记录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满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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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4)分 |
对投标人质量承诺、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依法规范用工承诺及应对履约期内各类风险承诺进行综合评审,满分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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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3) |
企业履约能力(23)分 |
车辆、设备配置(16)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最低车辆设备配置 1、总质量8T及以上洗扫一体车4辆。 2、总质量15T及以上洒水车3辆。 3、总质量18T及以上多功能抑尘车1辆。 4、总质量8T及以上后置式垃圾压缩车4辆。 5、总质量2.5T及以上勾臂车4辆。 6、电动垃圾清运车4辆。 7、总质量7T及以上吸污车1辆。 8、全自动水面保洁船2艘。 上述车辆、设备必须为自有,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购买,同时满足上述八项最低配置要求的得16分,不满足的一项扣2分。 1、机动车辆提供行驶证、购置发票及注册登记证扫描件。 2、电动车辆提供购置发票扫描件。 3、船只提供购置发票、船舶检验证扫描件。 |
| 专业技术能力( 4 )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级环卫管理师岗位证书,同时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清洁管理师、高级垃圾分类处理工程师、高级河道保洁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以上证书有一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其中1个月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注:上述同一人员证书不重复计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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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认证情况( 3 )分 |
投标人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共环境灭菌消毒作业服务认证证书、清洁服务认证证书、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认证证书,有1项得0.5分,最多得3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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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4) |
企业综合实力 (17)分 |
业绩证明(9)分 |
投标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300万元及以上类似环卫保洁项目服务的,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服务合同扫描件。 |
| 投标人作业保证能力(6)分 |
投标人应具备运营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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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信用单位(2)分 |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企业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证明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企业注册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提供证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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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技术方案部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小项不得分外,各评审小项得分均不应低于该评审小项满分的 70%。 如果得分小于该评审小项满分的 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技术方案等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内容极差严重偏离项目需求的也不得分。 ③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专家仅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材料评审,投标人未提供在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审要求完整、齐全、详尽的准备投标材料供评标专家评审,因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 不齐全、未详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除评标委员会认为可以或应当或要求投标人限期补充或澄清的材料外,评标专家有权不再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递交的任何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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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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