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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4-21956)

1.2项目预算:不含税6.8万元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将于2025年1月10日到期,现拟进行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68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由服务单位派遣1名专业人员负责公司员工食堂相关工作及食堂卫生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期限:2025年1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2.3服务地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本项目要求质量合格并符合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1)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3)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5)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参选人须具备至少1份2023年7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之日的食堂外包服务类业绩。

(注:A: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如为框架协议,金额以结算单/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要求能够体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以订单为准,同时订单须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或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参 选人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唱价日(递交参选应答文件截至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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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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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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