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68号-1-1125
项目名称: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50000
最高限价(元):1520000,11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15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透析室血液透析机4台(2)血滤机1台(3)全自动化学发光仪1台(4)全自动免疫化学发光仪1台(5)离心机4台(6)全自动立式洗板机1台(7)隔水式培育箱1个(8)全自动免疫印记仪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桦甸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二)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激光治疗仪1台(2)皮肤镜1台(3)多功能血管超声诊断仪1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申请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并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经销商适用);
(2)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生产商适用);
(3)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标项2(1)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经销商适用);
(2)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作为生产商适用);
(3)所投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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