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MZX-FC-20250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日常使用的谷类、肉类、果蔬、调料、冻品、海鲜等食材, 要求每日按照要求将所需食材配送至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务段段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 2025 年6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同时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并与其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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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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