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监理项目
管理编号:CQDM-2025-202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以ERP采购申请号:20000233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西北分中心)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监理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ERP采购申请号:2000023339,具备招标条件。为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的安全、质量、环保受控,对新建的27项投资类未开工工程开展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场站新建及改扩建、站外管线敷设、电力线路、通信光缆、数字化建设、绿化、管道改线及其他油维附属配套工程。实际工程量根据现场生产需求调整,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合同估算额:1276463.40元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365日历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老油田维护投资类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描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新建27项投资类未开工的油维工程项目,开展进度管理、工程质量、QHSE管理、投资控制、施工组织、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程序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确保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负责项目资料的符合性及准确性审查;负责各类交底的督促、协调工作;以及业主安排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监理工作。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移交,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完成物资计划、验收及保管使用程序的执行;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相关合同履行及结算工作;配合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等单位的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相关手续协调办理、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审查工作及参与工程创优工作。
招标范围:负责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2025年新建27项投资类未开工的油维工程项目,开展进度管理、工程质量、QHSE管理、投资控制、施工组织、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负责项目建设相关程序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确保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负责项目资料的符合性及准确性审查;负责各类交底的督促、协调工作;以及业主安排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监理工作。
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数字化交付、中间交接、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移交,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等工作;配合完成物资计划、验收及保管使用程序的执行;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相关合同履行及结算工作;配合完成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检测等单位的管理工作;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相关手续协调办理、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审查工作及参与工程创优工作。
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化工石油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业绩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油田地面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5、在最近三年(2022-2024年)内未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人员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均应具有 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三年及以上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历(提供监理合同)。
2、安全监理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5人,具备注册类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或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需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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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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