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15#地块广告、安全文明施工采购服务招标人为 中交四航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融资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15#地块广告、安全文明施工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南部,北至中山大道,南接港前路,西至蟹山西路,东至荔香路,位于黄埔区黄埔港正北方向350m。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0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0.01万平方米。其中正负零以上规划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共13个地块,规划建设25栋住宅、一座110KVA变电站及一所45班学校及祠堂、派出所、居委管理中心、菜市场、其他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为准。其中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15#地块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南区体验区、安全体验馆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地块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南区体验区、安全体验馆等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维修及其他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分一个包件:15#地块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南区体验区、安全体验馆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5#地块现场安全文明设施、南区体验区、安全体验馆等范围内的所有设施维修及其他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2本次招标的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15#地块广告、安全文明施工,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工期:暂定24个月
2.2.4计划开始提供服务日期:2025年12月05日
2.2.5交付(提供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
2.2.6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2.7最高限价:/元
2.2.8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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