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2025-2026年采暖期呼和房建公寓段管内空气源热泵设备大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77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2025-2026年采暖期呼和房建公寓段管内空气源热泵设备大修工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本要求:
2.1具备以下资质或企业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证书之一
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提供近三年内空气源热泵设备类产品维修、技术服务等相关业绩,不少于3项(附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验收单、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提供项目人员名单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以上人员与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动或社保关系;项目负责人须受聘于投标人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不少于3项。成交后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不需要厂家授权。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