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再生水厂改造及水质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再生水厂改造及水质提升建设项目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8-640121-16-05-7225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TTGC2025027
建设地点:银川市永宁县杨和镇
建设规模:拟建设30000m³/d的再生水处理系统及5000m³/d浓水处理系统。包括调节池、沉淀池、滤池、膜处理车间,生化池、消毒池、监督池、事故池、臭氧接触池、污泥浓缩池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初步设计为1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完成后25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含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满足图纸审查阶段的BIM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配合阶段技术服务、项目竣工验收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555678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永宁县杨和镇中干沟南岸(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
联 系 人:张茹
电 话:0951-801866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1商城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联 系 人:杨刚
电 话:0951-4759665
宁夏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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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