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1 采购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2 采购项目编号:GN2025-06-8901
2.3 采购包划分:一个采购包
2.4 项目地点:入围供应商修理厂所属位置、车辆出现故障地点,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6 采购范围: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服务中心车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中心车队现有车辆90辆,包括奥迪轿车、奥迪越野车、丰田越野车、丰田商务车、大众迈特威商务车、帕萨特轿车、红旗轿车、比亚迪-腾势D9、上汽大通越野车、丰田考斯特中客车、宇通中客车、别克商务车、别克轿车、上汽大通面包车等,如后续有增减车辆,以实际设备数量进行维修及保养,包括车辆大、中、小修、车辆救援等。本次采购共选择3家入围供应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7 合同估算金额:80万元/年(含税)。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须为二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摩托车维修除外),提供有效的维修经营许可或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3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还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证明等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4 维修响应时间:提供24小时车辆救援,紧急救援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内到现场,并免费拖车(50公里以内)。(须提供承诺)
3.5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须提供承诺)
3.6 供应商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成交(入围)、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7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8 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3.9 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10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1 获取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4日0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供应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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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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