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桂铁路增建二线站后及相关工程(南宁局管段)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站后及相关工程(南宁局管段)监理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771TDJL20250020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形式)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南宁局管段) 已由
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以
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黔桂铁路广西段增建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发改函[2025]2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铁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按约定比例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辖区市辖区
2.2 建设项目规模: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南宁局管段洛满至局界K24+500~K306+600段增二线长238.277km(含广西段234.622km、贵州段3.655公里),共7处换边、2段双绕,含新建焦柳上行疏解线4.892km、改建金红支线2.288km、既有线病害整治以及引入柳州枢纽柳州至洛满段站后改造、柳州车辆段、机务段改造等相关工程。
2.3 计划工期: 134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南宁局管段站后、柳州枢纽相关工程及K24+500~ZD1K41+973站前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QGEXJL4,
2.5.1 QGEXJL4,工程数量为:标段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对应柳州枢纽标、站后1、2标段监理工作。,里程/范围:DK24+500(含柳州地区相关设施改造)~K306+600(局界)。
2.6 其他: /
2.2 建设项目规模: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南宁局管段洛满至局界K24+500~K306+600段增二线长238.277km(含广西段234.622km、贵州段3.655公里),共7处换边、2段双绕,含新建焦柳上行疏解线4.892km、改建金红支线2.288km、既有线病害整治以及引入柳州枢纽柳州至洛满段站后改造、柳州车辆段、机务段改造等相关工程。
2.3 计划工期: 134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9年0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南宁局管段站后、柳州枢纽相关工程及K24+500~ZD1K41+973站前工程。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QGEXJL4,
2.5.1 QGEXJL4,工程数量为:标段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任务,对应柳州枢纽标、站后1、2标段监理工作。,里程/范围:DK24+500(含柳州地区相关设施改造)~K306+600(局界)。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标段编号: QGEXJL4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近5年内承担过①铁路工程监理业绩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②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等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申请③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上限为2家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满足其拟承担任务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
(5)其他资格条件: /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其他情形: 辖内失信。
3.1.1标段编号: QGEXJL4
(1)资质要求: 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同时具备近5年内承担过①铁路工程监理业绩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②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年龄不超过65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能够提供本监理企业上一年连续社保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组建原则、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等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申请③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上限为2家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各方应满足其拟承担任务的业绩和资质要求。 。
(5)其他资格条件: /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其他情形: 辖内失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5年11月28日 18时00分 至
2025年12月03日 18时00分 ,登录
北京市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按网站规定流程。 。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按网站规定流程。 。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11日 10时00分 ,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北京市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说明: /
6.2 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说明: /
6.2 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98号 |
| 邮编:530000 |
| 联系人:龙家云 |
| 电话:13768857786 |
| 传真:0771-2217023 |
| 电子邮件:nnsncwb@163.com |
| 网址: |
| 收款账户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支行 |
| 账号:45050160478700000991 |
9.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020-61332600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
guangzhoudiquju@nra.gov.cn
| 日期: 2025-11-28 |
附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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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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