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网络安全在线监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WFA00000069405)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国资国企网络安全在线监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950000元 。
1.4 采购项目概况:《国资国企网络安全在线监管平台运营服务项目》为助力集团加强与国资国企网络安全运营中心的信息共享及协同联动,有效提升全集团网络安全的分析研判、影响评估和排查溯源能力,构建全面覆盖、整体联动、运转高效的网络安全运营体系,现采购高危事件分析预警服务、定制化威胁情报服务、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服务、网络安全运营成熟度评估服务、网络安全重保协同服务。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危事件分析预警服务、定制化威胁情报服务、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服务、网络安全运营成熟度评估服务、网络安全重保协同服务。
2.2 技术服务期限:一年。
2.3 技术服务地点:北京。
3.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报价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R有效报价人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汇、支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或其他票据形式,使用票据方式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报价人未到期贴息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本合同总价包含了报价人履行本合同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具体付款细节和周期以采购合同和实际审批进度为准。
4.2付款方式:
(1) 第一笔首付款: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方通知开始服务,报价人提交经采购方确认的《服务开通函》,采购方收到报价人提供的下列单据后,采购方向报价人支付合同价的15%,付款条件:与首付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采购方确认的服务开通函;
(2) 第二笔进度款:报价人提交经过采购方确认的《国资国企高危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后,采购方收到报价人提供的下列单据后,采购方向报价人支付合同价的25%,付款条件:与进度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方确认的《国资国企高危网络安全事件报告》;
(3) 第三笔进度款:报价人提交经过采购方确认的《国资国企定制化网络威胁情报》后,采购方收到报价人提供的下列单据后,采购方向报价人支付合同价的50%,付款条件:与进度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采购方确认的《国资国企定制化网络威胁情报》;
(4) 第四笔验收款:项目整体完成,报价人提交经采购方及业主方确认的《验收确认单》后,采购方向报价人支付合同价的10%,付款条件为:与验收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采购方及业主方确认的《验收确认单》。
4.3履约保证金: 无。
4.4质量保证金: 无。
4.5其他情况:
(1) 提供原厂5×8小时热线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的远程应用技术支持与咨询;
(2) 如发现严重安全事件或安全风险,不论是否工作日,研判后1小时内通知采购方;
(3) 通报预警:攻击尝试或安全事件,研判后1小时内通知采购方;
5. 拟定报价人信息
报价人名称:中资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人资格情况:中资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31日,注册资金:30000万元,年营业额:约2亿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相关产品的市场份额:100%。
推荐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依托中资网络信息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打造国资国企网络信息安全在线监管平台,统一汇聚国资国企网络安全信息,统一开发利用监管大数据资源,形成横向与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国安部、保密局等国家部委的信息共享,纵向与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海外中资机构的协同联动,构建统一高效的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和政企联防联控机制,整体提升国资国企网络安全水平,积极防范化解国资国企面临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
6. 公告期限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2 日。
7. 其他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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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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