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8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成本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铁路物流中心外购劳务委托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包件名称,包件项数为:1个;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A01包:外购劳务委托服务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需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且《劳动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在2022年至今良好的铁路系统或物流系统服务业绩,须提供至少一份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材料。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规模大、经营区域大、派遣岗位多、日常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