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扩建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5〕2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以及市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共17278.17m²(含人防工程1280m²),主要包含22#、23#学生宿舍楼两栋,建筑面积分别为7998.35m²和9279.82m²,均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23#学生宿舍楼带地下1层),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银川市苏银产业园银川市苏银产业园星河街以东、佳木东路以南、瀚海街以西、唐和路以北,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预留建设用地内。
2.3计划工期:31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扩建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扩建工程施工
二标段: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扩建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施工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要求二标段监理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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