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zmgcg202511-030
2.项目名称: 明光市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审方中心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 70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如有): 70万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采购一套前置处方审核系统、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系统、处方点评与分析系统、药学知识库、合理用药驾驶舱、系统互联互通、报表系统。这些系统通过 “事前拦截风险、事中精准监控、事后优化改进” 的全流程管理,结合药学知识库和数据互通,为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提供安全保障、规范指引和数据支撑,最终提升全市用药质量与合理性。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并达到验收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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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