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B包轨道工程地铁施工设备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FB2025-11-28708397
1.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B包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来自港铁中铁电化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租赁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南延(工程)B包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地铁施工设备已具备租赁条件,现进行邀请公开招标租赁。
2.项目概况与租赁内容
2.1.地理位置:广东省深圳市。
2.2工程概况:
深圳13号线二期工程(北延)起于上屋北站(不含),穿大眼山后主要沿鹅颈西路-长圳路-茶林路-观光路-东明大道-塘宏路-松白路-长春路-炮台路敷设,止于李松荫站,北端预留继续延伸条件,线路全长约19.25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11座,平均站间距1.7km,最大站间距4.16km(上屋北站至红坳公园站),最小站间距0.866km(公明广场站至上村站)。北延段共计铺轨43.309km,正线共计铺轨37.729km,其中一般减振地段17.819km,中等减振地段4.758km,高等减振地段5.070km,普通钢弹簧地段6.572km橡胶钢弹簧地段3.51km,铺60-9#单开道岔7组,铺60-12#单开道岔8组;配线共计铺轨1.587km,其中一般减振地段1.439km,高等减振地段0.148km,铺60-9#单开道岔5组,铺60-12#单开道岔4组,铺60-12#交叉渡线3组;出入线共计铺轨3.993km,其中一般减振地段1.201km,高等减振整体地段2.792km。
工期安排:计划工期为16个月,2025年3月1日-2026年6月30日
2.3租赁内容:本公司所需五台轮胎起重机、五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其技术参数需满足本项目工况技术要求,技术状况良好的,设备必须在2025年12月15日前运至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及无损检测、定期检验、使用登记证办理,达到待运转状态交付使用,交货和安装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北延)工程、
南延(工程)B包轨道工程场内。
3.对参加招标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对应标的租赁资质的供应商,纳税人类型无要求。
3.1.2.供应能力:能够提供四台轮胎起重机、四台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进场施工,提供的设备必须技术状况良好。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5.具有地铁施工设备供应经验,近五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3.1.6.设备必须为供应商单位自有设备,设备主要操作人员必须是供应商单位内在职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
3.1.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8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机械竞标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报价应含铺轨设备第三方检测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及其他税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操作、管理、维修等相关全部费用。支座灌浆费用、
3.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空股公司关系,取消参与资格。
3.3本次公开招标设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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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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