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泰服务中心协庄项目部干制食材、水产品类物资采购项目(详见采购计划清单);;
1.2实施地点:协庄煤矿食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1.4最高限价:180.00万元 ( 含税,税率根据国家调控进行调整,具体费用双方根据对账单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
(1)双方采取月结方式结算,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 10 日向甲方 提供汇总双方上月 1 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账单供甲方核对;如双方对对账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甲方原始订单、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等资料进 行核对并视必要进行调整;如因乙方原因延期对账,付款时间顺延。双方完成账 目核对且乙方开具出甲方所需增值税发票及销货清单,甲方履行付款审批流程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
(2)支付方式:现金或承兑。
1.6质量/服务标准: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卫生质量标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无;
2.3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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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