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2025年度GCY-300II轨道车年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5-7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GCY-300II轨道车年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CY-300II轨道车年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包件名称GCY-300II轨道车年修,包件项数为:1个;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A01:GCY-300II轨道车年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项目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且根据服务内容需要提供该项目监造项目部提供的验收合格证明。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项目前三年内(2022年3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行业GCY-300II轨道车年修项目的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标的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文本(有效盖章版)等清晰可辨的扫描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项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