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为中交(深圳)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17103标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主合同计量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研项目《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施工技术研究》、《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智能工装及精细化拼装技术研究》、《装配式地铁车站“双叠合侧墙-底板”节点设计及试验研究》等科研项目需用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采购进行单一来源直接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科研项目《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施工技术研究》、《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智能工装及精细化拼装技术研究》、《装配式地铁车站“双叠合侧墙-底板”节点设计及试验研究》等科研项目需用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
2.2 交货期:2025年12月10日至科研项目结束。
2.3 交货地点:深圳地铁17号线一期17103标土建四工区深朗站、上李朗站。
2.4 物资质量标准:(1)乙方应确保科研需用的装配式车站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合同约定、主合同、设计文件要求以及科研项目开发要求,以达到科研预期效果。若本询价文件未明确约定或设计文件、科研开发要求(由甲方负责提供)未明确,则乙方供应的装配式车站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应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单位要求、科研要求中较高标准执行。
(2)装配式车站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1)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装配式构件及相关物资材料应遵循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须满足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相关文件要求。
3)装配式车站物资材料及设备、配件质量管控须落实从原材料进场到构件成品出厂全过程质量管理和信息追溯。
4)满足科研项目《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施工技术研究》、《装配叠合整体式车站智能工装及精细化拼装技术研究》、《装配式地铁车站“双叠合侧墙-底板”节点设计及试验研究》开发要求。
3.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R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 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留存备查,甲方指定验收人:万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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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