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站零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入围,招标人为常州站。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集团有限公司限额以下常州站管理的使用铁路资金建设的零小工程及零小维修项目的入围施工单位。其中:
零小工程项目是指施工单项投资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工程施工项目。
零小维修项目是指施工单项投资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下的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三、项目地点及承包方式
1.项目地点: 常州站管辖生产生活区域
2.承包方式:零小工程项目成功发包后均须采用施工总价承包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固定的生产和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6.近一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7.熟悉铁路安全相关规定,资源接受和服从铁路安全管理、施工管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征信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2.投标人近3年来在国铁采购平台内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提供截图)
3.投标人在建、已建工程无发包方反馈的不良信息;(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
六、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建、已建的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目录;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在建、已建的承接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业绩目录。
七、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基本条款。
1.1合同签订主体: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站。
1.2结算单位: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站。
1.3结算方式:确定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站财务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不接受预付款条件。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合同约束的其他条款。
2.1入围施工企业所采用施工材料采用国内知名品牌。
2.2验收。
2.2.1使用单位在对入围施工企业所执行的项目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项目,入围施工企业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提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根据其性质影响,依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对与入围施工企业合作关系作出定期暂停、列入黑名单等调整,并作为年度信用评价的组成部分。
2.2伴随服务: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施工企业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三日内派人现场维修,如发生质量问题不能及时维修或施工企业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施工企业负担。
2.3质量保证:土建工程(市政建设、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给排水及电照安装、其它整修、维修项目均按照国家建筑及验收规范执行。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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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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