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要求:
1、成立项目组:成交单位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起2日内在营口市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名单上报采购人。
2、成交后养护范围内的树木移交:由成交单位及采购人在3天内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公共绿化的普查工作,建立台账。
3、人员要求:采购单位应配备项目经理、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因法定事由确需更换的,须报采购人同意。
4、养护周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死亡第一时间按树木修剪办法流程进行上报,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进行补植,原品种补植或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换补植,交工前由采购人负责验收确定,如未上报私自处理,采购方进行加倍扣分处罚。
5、成交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坚持每日现场管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采购人请假,批准后由公司派专人顶替其请假期间的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未经采购人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单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成交单位有权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采购方。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
6、成交单位日常养护按照绿化面积要求以《养护管理考核具体扣分标准》(见后附)进行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作业人员足额定岗定位,并按养护量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7、成交单位应设立应急队伍,24小时随时处理突发事件。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
8、成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养护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所管辖区域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9、成交单位配备专职人员全力配合采购人对政务平台、12345投诉等案件处理,并及时反馈。
10、成交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11、采购人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开展养护管理工作。
12、成交单位在广场、公园、绿地内新建、安装、改造任何设施,均需通过采购人批准方可执行。
13、除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台风、地震及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如树木倒伏、树杆,树枝等砸到人、车或其它物品等)均由养护单位处理解决
二、绿化养护项目采购范围及养护级别
营口大辽河西段(渡口至辽河大桥段)绿化养护项目,养护面积约283917平方米,按照一级养护标准执行。
三、技术要求
(一)人员管理
1.养护单位必须根据园林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采购人管理和监督,确保质量。
2.养护单位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并且遵守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守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调换或清退认为不合格的人员。
3.养护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妥善保管和使用农药等,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4. 养护单位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自带工具,并保证正常使用。
5.养护单位必须具备稳定的养护队伍,人员要固定,需配备具有园林养护方面工作经验的绿化工、花卉工,供应商一旦成交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工作经验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或聘用合同、本项目履约期限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养护人员承诺书等相关资料提供给采购单位,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养护管理
1、工作内容主要为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木、绿地及花卉等进行绿化养护,包括绿化养护过程中的绿地日常保洁、垃圾清运、除雪、除草、水肥喷施、松土打孔、绿化修剪、病虫害防治、冬季防寒工作、防火防盗及其他甲方要求的绿化养护工作等。同时包括对所属区域内的杂草进行清除、保洁及垃圾清运等。
2、成交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清理养护区域内部分裸露公共部分。
3、各养护范围内,如发生机械清运苗木、扶正苗木等情况,成交单位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自行进行处理。
4、如有特殊情况,成交单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调配人员、设备等至采购人指定作业区域。
5、成交单位要认真遵守采购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成交单位自行购买服装,并按采购人要求在服装指定部位喷印养护队伍名称,所有日常使用的工程用车、水车,均需喷涂养护队伍明显标识。
6、成交单位在养护期内,因成交单位未履行合同义务或非不可抗力及非养护方可控因素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进行灌溉、施肥、防寒、病虫害防治、修剪等操作,直接导致枯萎、根系腐烂、枝干坏死的;养护过程中因机械操作不当(如修剪过度、挖掘损伤根系、农药 / 肥料过量)造成死亡的;发现出现病虫害、倒伏风险、生长异常等问题后,未及时处理且未书面告知甲方,导致问题恶化至死亡的;未按甲方要求整改养护问题,导致死亡的;因养护方管理不善(如未设置警示标识导致人为破坏、未及时清理树下易燃物引发火灾)造成死亡的等)养护范围内植物死亡的,除应按植物原规格进行补植或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外,还应按市场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拒不补偿或赔偿的,采购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或采用法律程序进行索赔。
7.养护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8.机械及工具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提供
(三)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如下:
由辽宁省营口市辽河文化产业带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的园林绿地负责管理,对绿化养护成交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管理。
(四)养护人员及设备配置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三分种,七分管”,绿化养护工作必须要高度重视。为确保绿化养护工作正常进行,要求养护单位必须要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具备足够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雷厉风行不懈怠;养护现场人员落实,必须保证养护队伍的人员稳定。保证投标时所承诺的养护人数,机械设备等,保证日常养护工作天天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植物保护措施落实,按要求配备植保人员,负责标段内的植物保护工作,建立有害生物防控和预警机制,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力度;养护任务措施落实:要求安排技术好,业务精,有经验,会管理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能够根据每一时期,每一阶段,采取不同的有效措施和科学的养护方法.确保养护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养护规章制度落实:要求养护单位要认真按照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实施,确实做到养护内容全,养护标准高,养护质量好。
(五)安全生产、文明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要认真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统一着装,文明服务,爱岗敬业。
2、要求服务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3、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生群众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服务方在接受采购人处罚的基础上,要及时消除影响做好解答及善后处理。
4、成交单位有接受因自然因素(强风、暴雨、大雪等)造成灾害时参加应急抢险工作的义务。
5、成交单位有随时接受采购人下发的各种临时性生产计划的义务。
(六)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一级养护标准
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
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权;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树型美观,叶色翠绿。
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全天保洁。
1.5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6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须档案齐全,管理责任落实,保护措施到位,古树名木生长正常。
1.7树木修剪科学、合理,对明显主干树种,在保证主枝顶芽不受伤害的前提下,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对圆冠形树种应注重培养树冠基本骨架,主侧枝先端一致,树冠整齐。
1.8要及时解决树木与行人、车辆、建筑物、电线、交通信号灯及标识等方面的矛盾。清除垃圾杂物后应注意保洁,集中后的垃圾杂物和器具应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严禁焚烧垃圾和枯枝落叶。
1.9加强监管,严禁绿地内堆放杂物和停放与绿化作业无关的一切车辆:严禁在绿地植物上贴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2、公园养护管理标准
公园清扫保洁后,总体要达到“六无六净”要求。“六无”即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杂草、无浮土;“六净”即园道净、广场净,下水口净、树穴净、花坛周围净、墙根净。为保证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公园硬质铺装、绿地、水域和步道进行如下具体要求:
2.1公园硬质铺装保洁要求
公园硬装实行全日保洁,由于公园人流量较大且属于带状公园,因此每日清扫不少于三次,要保证公园的生活垃圾、掉落的树枝(叶)及时保洁清理、收运。
2.2公园绿地保洁要求
公园绿地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的枯枝(叶)堆积。绿地、行道树、绿道标识和配套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张贴和悬挂物。
2.3水域和湖泊保洁要求
公园水域要每日做好保洁,水池内不能出现树枝、枯叶、饮料瓶等漂浮垃圾。
2.4公园硬装和木栈道等维护标准
公园园路和广场硬装应保证硬装表面无坑洞,硬装石材和板材无松动、缺失,木栈道围栏和步道木板无松动、无腐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处理,时刻保证公园园路和广场平整、整洁。
每天至少一次巡检,巡检广场、园路和木结构建筑物、护栏、座椅、标牌、健身器材、路灯等有无结构损坏;巡检木结构建筑物表面油漆,涂料是否有起皮、脱落等现象,在巡检中发现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3、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3.1乔木修剪
主干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注意保护主干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针叶类乔木宜疏剪,不宜短截主干或重剪侧枝,阔叶类乔木树干上的不定芽及根蘖枝应及时清除,同时应避免拉伤树皮或对树木的主根造成伤害;成形的阔叶类乔木,应以疏剪过密枝、短截过长枝为主,保持其自然形树型和观赏特性,造型乔木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时进行修剪:乔木修剪后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较好,没有3厘米以上的枯枝、折断枝、修剪后的废留枝;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并适当剪摘部分叶片;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长期进行修剪,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但强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每年2月初至4月初,是乔木修剪的最佳季节,剪除徒长枝、树身的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修剪整形应达到均衡树势、完整枝冠和促进生长的要求;剪(锯)口应平整,做到不劈不裂,不留残桩。对需要去除的枝条直径大于2.5厘米的,应在修剪后及时涂上愈伤膏,防止伤口腐烂。黑松、云杉、华山松等针叶树,每年开春时对下垂枝、雪压枝、枯黄枝进行修剪。汛期注意树木倒伏。
3.2乔木浇水
宜适量浇水,根系不发达树种,浇水量宜较多;土虽不干,但气温较高,水分蒸腾较大,应对地上部分树干、树冠包扎物及周围环境喷雾,时间早晚各一次,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15时后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如有需要可覆盖根部,向树冠喷施抗蒸腾剂等方法降低蒸腾强度。严寒的冬季中午浇水为宜;久雨或暴雨时造成根部积水,必须立即开沟排水。
3.3乔木打药
打药时间应避开中午、高温和光合作用旺盛期;打药最佳温度在22℃-28℃之间,吸收快、效果好。打药时间应在晴天上午无露水后和下午进行;打药的方法及间隔期:打药时要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和病斑处,背面打药更为重要,因病菌多着生叶背面,另背面的吸收率是正面的一倍多,吸收快,防效高;打药间隔问题:打药次数过多或浓度过大对叶面细胞和叶膜有损坏作用,从而降低对病菌的抵抗能力,加速病菌繁殖,导致发病更多、更快或加重。所以超量、超次用药副作用很大,最容易是产生药害和抗性,治药害比治病更难,救治时间长,打药间隔时间一般7天左右一次为好。
3.4乔木涂白
涂白剂随配随用,不久放。使用时充分搅匀,并刷匀。用刷子醮上涂白剂均匀地自上而下涂沫,涂白均匀,上口平齐,以不流、干后不翘、不脱落为宜。翘、裂、厚的老树皮,最好先刮掉,并集中进行焚烧,消灭病虫源,然后再涂白。选晴天涂白,涂白高度主要在离地1-1.5米,常集中在1.2-1.3米为宜。
3.5乔木防寒
覆土。在土地封冻以前覆土,可将枝干柔软,将树身不高的乔灌木压倒固定。盖一层干树叶(或不盖),覆细土40~50cm,轻轻拍实,此法不仅可防冻,还能保持枝干湿度,防止枯梢。耐寒性差的苗木多用此法防寒。涂白与喷白。用石灰加石硫合剂对枝干涂白,可减少向阳面皮部因昼夜温差过大而受到伤害,并能杀死一些越冬的病原物及虫卵。涂白一般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之间,气温过低会造成涂白材料成片脱落。树干涂白后,可减少早春树体对太阳热能的吸收,降低树温提升的速度,可使树体萌芽推迟2~3d,有效防止树体遭遇早春回寒的霜冻。
3.6枯死树处理
枯死树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清理,可以抢救的进行复壮措施。
3.7灌木修剪
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个至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如:碧桃、榆叶梅、连翘、丁香等,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天至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中度或重度短截,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多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月季等,应注意培育和保护老枝,剪除干扰树型并影响通风透光的过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虫枝。绿篱及色带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在达到规定高度前)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乔木修剪时,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保持主侧枝分布均匀。灌木修剪一级养护每10日修剪一次,二级养护每15日修剪一次,每年6至8月为植物生长旺季,雨后7日内至少完成一次修剪(植被生长规定高度不得超过原有植被10cm),剪口平滑、美观,草本类每半月剪除残花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花灌木每季度修剪一至三次。绿地内种植的植物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更换老、病死植株,清除修剪物,做到随剪随清。
3.8灌木浇水
在开花前及时浇水,可以解决其萌芽、开花、新梢生长时所需的水分,同时还能预防春寒、晚霜的危害;而多数苗木在花谢后半个月左右会进入新梢生长期,此时必须保证水
分供给,才不会抑制新梢的生长;苗木的浇水量以达到土壤持水量的60%-80%为宜,在干旱时期或土质不好的地区应适当增加。
3.9灌木打药
打药的时间及温度要求:打药时间应避开中午、高温和光合作用旺盛期,上午30℃以上。温度在高于28℃时打药,容易产生药害,影响光合作用:低于20℃时植物吸收差,降低防治效果。打药最佳温度在22℃-28℃之间,吸收快、效果好。按照相应季节针对苗木益生虫害品种进行科学打药处理。
3.10灌木除杂草
杂草的防除:主要防除一年爬蓬、地锦、猪殃殃、牛繁缕、菟丝子等一年生或多年生越冬阔叶杂草。
3.11灌木枯死处理
枯死苗木随时清理。
3.12绿篱修剪
绿篱及色带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在达到规定高度前)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lcm,当绿篱生长达到设计要求定型后的修剪,每次把新长的枝叶全部剪去,保持设计规格形态。灌木、绿篱修剪一级养护每10日修剪一次,二级养护每15日修剪一次,每年6至8月为植物生长旺季,雨后7日内至少完成一次修剪(植被生长规定高度不得超过原有植被10cm),剪口平滑、美观,草本类每半月剪除残花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绿地内种植的植物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更换老、病死植株,清除修剪物,做到随剪随清
3.13绿篱浇水
绿篱养护应天气情况浇水,每半月用水冲洗一次叶面
3.14绿篱打药
打药时间应避开中午、高温和光合作用旺盛期;打药最佳温度在22℃-28℃之间,吸收快、效果好。打药时间应在晴天上午无露水后和下午进行;打药的方法及问隔期:
打药时要均匀喷施叶片正反面和病斑处,背面打药更为重要,因病菌多着生叶背面,另背面的吸收率是正面的一倍多,吸收快,防效高;打药问隔问题:打药次数过多或浓度过大对叶面细胞和叶膜有损坏作用,从而降低对病菌的抵抗能力,加速病菌繁殖,导致发病更多、更快或加重。所以超量、超次用药副作用很大,最容易是产生药害和抗性,治药害比治病更难,救治时间长,打药间隔时间一般7天左右一次为好。
3.15绿篱除杂草
绿篱下的各种杂草必须铲除,特别对绿篱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植物等。绿篱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每月松土一次;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每次除草后应把绿地内外卫生清理干净。
3.16病虫害防治
园林有害生物的防治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植保方针。应加强园林有害生物的检疫和预测预报,根据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发生程度、危害大小,采取以生物防治为主,辅以物理防治和化学药剂防治的综合防治方法。
应尽量采取物理手段进行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如清理病残体、剪膝病虫楼、摘除病虫叶、人工捕杀、灯光诱杀、冬灌杀磺等。
早春喷酒石硫合剂预防和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寥。
渠用生物制剂等无公害药剂,或无公害防治方法、如储孔滋费举热治痹虫。严格限刻高毒农药的使用、
使用化学药剂防治危害较大的园林横物病虫害时,猢害座以发懒重的横防身业。虫放以发生初期的防治为主在防治病虫害时,整挣预防为业,缴含治理的糜则。非夏季是痹生著的高峰期,要特别注意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修整树彬、剪廉楷树痹模,清膝虫卵。生霞,以减少病原、虫源。经常检查,草发现早处理。莅配药剂时要考虑到费洲研周围值物无害,
3.17施肥
养木每年施有机肥一次,因乔木根系深,需采用埋施方法。灌术、绿篱每季度施肥一次,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重点施肥1-2次,因根系较浅,需采用水施。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重点施肥1-2次,因根系较浅,需莱用水施。花卉在花芽分化后要适当迫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埋施时可先挖穴或开沟10一40cm深,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浇灌。(安全,景观)在施肥过程中,严禁肥料裸露,影响施肥效菜,造成浓费,污染环境。
3.18道路安全要求
通过修剪保持行道树的树冠不遮挡交通信号灯,并与路灯、架空线和其它变电设备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要求;道路交叉口及分车绿化带中的树木修剪也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要求。
4、广场、园路积雪清除
采购人按照各级除雪指挥部及上领部门要求,提出除雪工作要求,成交单位必须自行关注天气情况,如有雪情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自觉进入除雪待命状态,待命时间为大雪48小时,中雪24小时,待命期间需对车辆进行检修,保障车辆出行,驾驶人员不得饮酒。采购人根据天气情况,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乙方车辆、人员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时间入场。小雪雪停后8小时、中雪雪停后12小时、大雪/暴雪雪停后24小时内清除、清运。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份工作历
5、园林养护管理工作
(1)树木、花卉、草坪越冬防寒;
(2)冬灌;
(3)绿地卫生管理;
(4)火灾防范;
(5)涂白;
(6)广场、园路、树冠积雪清除。
养护管理考核具体扣分标准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罚分数 |
| 1 |
树木 |
病虫害防治不当影响观赏效果 |
0.2/株 |
| 整形修剪不及时或不美观 |
0.1/株 |
| 树上有悬挂物 |
0.1/株 |
| 树木缺株倒伏 |
0.1/株 |
| 枯枝死杈 |
0.1/株 |
| 交叉枝、徒长枝 |
0.1/处 |
| 萌枝、萌蘖 |
0.1/株 |
| 2 |
草坪 |
修剪不及时 |
0.1/㎡ |
| 杂草未达到养护标准 |
0.1/㎡ |
| 枯黄 |
0.1/㎡ |
| 病虫害超标 |
0.1/㎡ |
| 未给草坪打孔、加土 |
0.1/㎡ |
| 3 |
绿篱及模纹 |
出现杂草或枯枝败叶 |
0.1/株 |
| 未及时修剪或修剪效果不美观 |
0.1/㎡ |
| 缺株 断条 |
0.1/㎡ |
| 病虫害影响观赏效果 |
0.1/㎡ |
| 修剪后未及时清理 |
0.1/㎡ |
| 修剪平、立面不整齐 |
0.1/m |
| 4 |
机械设备 |
缺少草坪机 |
0.2/台/天 |
| 缺少绿篱机 |
0.2/台/天 |
| 缺少割灌机 |
0.2/台/天 |
| 缺少打边机 |
0.2/台/天 |
| 缺少水车 |
0.2/台/天 |
| 5 |
花卉 |
未及时清理残花败叶 |
0.1/㎡ |
| 养护不到位观赏效果差 |
0.2/㎡ |
| 栽植、摆放缺株 |
0.1/株 |
| 未及时松土、打垄 、除草 |
0.1/㎡ |
| 打药不及时 |
0.1/㎡ |
| 6 |
绿地及广场卫生 |
小垃圾杂物每处 (塑料袋、烟头、瓜皮、果壳、面巾纸、瓜子皮等) |
0.1/处 |
| 大面积垃圾,占用绿地 |
0.2/㎡ |
| 养护造脏,未日清日洁 |
0.1/㎡ |
| 动物造脏(粪便) |
0.1/处 |
| 7 |
植物养护 |
未按甲方要求浇水(旱季两天浇水一次) |
0.5/㎡/株 |
| 未及时除雪、排涝、防寒 |
0.4/㎡/株/次 |
| 8 |
绿地维护 |
每发生绿地侵占现象 |
0.5/处 |
| 在绿地内放养宠物 |
0.1/条 |
| 8 |
绿地维护 |
在绿地内烧烤聚餐 |
0.1/处 |
| 在绿地内露营 |
0.1/处 |
| 绿地内焚烧垃圾、烧纸/处 |
0.1/处 |
| 9 |
文明服务 |
未按规定统一着装/人次 |
0.2/人次 |
| 被投诉/次 |
0.2/次 |
| 被媒体曝光 |
0.1/次 |
| 10 |
内页资料 |
末按甲方要求上报内页资料 |
0.1/次 |
| 11 |
技术人员 |
现场无技术人员 |
0.2/次 |
| 12 |
工人数量 |
养护人员数量不足 |
0.1/次 |
| 13 |
迎检工作 |
巡查群里提醒需整改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效整改 |
0.2/次 |
| 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检查发现养护管理质量问题 |
0.5/次 |
备注:1、总分值100分,每1分对应月合同价款的1%,发生扣除分值按照比例扣减月合同款。扣分扣款明细如下:
(1) 根据每月考核成绩,分数大于等于95分,养护等级为优秀,扣除分值按照1分等于月合同款的1%的比例进行罚款;考核二个月均为优秀,可奖励1分。
(2) 小于95分,大于等于80分,养护等级为良好。扣除分值按照1分等于月合同款1%的比例进行罚款;
(3) 总分小于80分大于等于75分,养护等级为合格。按照1分等于月合同款2%的比例,双倍进行罚款并发黄牌警告。
(4) 中标单位月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双倍罚款,并亮红牌,终止合同。
(5) 衔接机制:在采购方重新采购未完成前,暂由原成交单位进行养护,如出现扣分情况继续按照1分等于月合同款2%的比例,双倍实施处罚,直至下一个成交单位正式入场,并和下一个成交单位履行交接程序后退场。
2、除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台风、地震及洪涝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出现任何意外情况(如树木倒伏、树杆,树枝砸到人、车或其它物品等)均由养护单位处理解决并承担赔付责任。
3、有争议的树苗损伤,由乙方负责补植。
4、服务中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
5、各级领导在工作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扣分。
| 养护管理阶段验收证明书 |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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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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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养护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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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月合同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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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扣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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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应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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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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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扣分明细 |
内容 |
扣分值 |
内容 |
扣分值 |
| 树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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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及广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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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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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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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篱模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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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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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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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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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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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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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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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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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查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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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扣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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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护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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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施工单位 |
| 签字: 时间: |
签字: (盖章) 时间:备注:按月验收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