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 |||
| 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2874001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京海淀发改(审)〔2025〕264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资金来源:国家预算:0.000000万元,市政府投资:0.000000万元,全民自筹:0.000000万元,利用外资:0.000000万元,银行贷款:0.000000万元,其他投资:0.000000万元,区政府投资:33270.710000万元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海淀区排水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元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 | |||
| 投资额: 33270.71 万元 |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规模: 对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进行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工程,总计 153 处错混接点位、322 段区管公共病害管线修复,涉及管线总长度约 111191.50 米。其中:清河流域海淀段共涉及 79 处错混接点位、144 段区管公共病害管线修复,新建、改造及修复雨污水管线长度约 15300.30 米,区管公共病害管线治理长度约 56812.80 米;小月河片区共涉及 74处错混接点位、178 段区管公共病害管线修复,新建、改造及修复雨污水管线长度约 20292.20 米,区管公共病害管线治理长度约 18786.20 米。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 S110000A001042874001001 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 | |||
| 标段(包)内容: 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所示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海淀区 清河流域海淀段汇水流域,北至后厂村路,南至清河,东至建四路,西至马连洼西路,项目位置涉及马连洼、上地、清河、西三旗、东升镇5个街镇的管辖区域。小月河片区汇水流域,北至清河,南至转河,东至京藏高速,西至万泉河,项目位置涉及北太平庄街道、北下关街道、东升镇、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学院路街道、中关村街道 | |||
| 合同估算价: 249030100 元 | |||
| 计划工期: 731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高度: / | |||
| 其它说明: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S110000A001042874001001 清河流域海淀段、小月河片区合流制溢流污染治理项目 |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施工 资质。 |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拟投入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 ; |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 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须至少具有 / 项已完成 / 施工 业绩。 | |||
| (4)信誉要求: |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发生重大 施工 质量问题; |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 | |||
| ⑧ / | |||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 相关主管 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
|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高级工程师证书 | |||
| (7)其他要求: | |||
|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相关主管 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②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相关主管 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③ / | |||
|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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