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河镇畜禽粪便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许河镇畜禽粪便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东台市许河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许河镇畜禽粪便处理设备采购,具体包括热泵机组、支撑系统、链动系统、循环风系统、保温系统、电控系统、存储料仓、上料系统、出料系统等,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50万元。
2.3项目地点:东台市许河镇境内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CA系统中统一填写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应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一 年。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810002000160001001 |
许河镇畜禽粪便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许河镇畜禽粪便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安装单位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能力
3.1.3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 设备品质要求: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3.1.5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投标人业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投标人自 年 月 日(含)以来,(提示语: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五)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打分要求 |
|
| 2.2.3(1)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 |
4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
| 2.2.3(2)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 |
15 |
重难点分析说明,内容合理可行且具有针对性(10.5-15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15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贴合采购人需求,详尽合理、针对性强(10.5-15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 2.2.3(3) |
履约能力 |
供货、安装方案 |
15 |
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较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供货、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与基础现场安装等,指导方案较为合理,提出具体供货及安装方案建议、重点难点措施方案分析详细的得(10.5-15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5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具有专业性、可行性、快捷性,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服务方式(上门或送修)等方面齐全的得(10.5-15分)。 未提供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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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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