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2]XMZC[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70号1801单元、1802单元、1803单元、1804单元 | 8,726,088.00元 | 99.6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项目):
服务类(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项目 | 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8,726,08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余贤艺 |
| 评审专家: | 陈辉 、 陈天玲 、 张文德 、 陈志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厦门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高科技支行 账号:35150198210100003116。(5)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项目:6.37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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