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土地类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104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土地类专题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苏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利用约1778亩坑塘水面建设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周期拟为26年(含建设期1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评估、乡村规划修编(升压站)、初勘及测绘(全过程测绘、勘测定界、农转用和供地阶段勘测报告,其精度需满足1:1000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办理、农转用征收报批、节地评价报告、升压站出让用地评估、光伏场区流转用地补偿评估。
2.3计划服务期要求
计划服务期: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月1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7月9日(服务期为18个月,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①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个测绘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个农转用征收报批服务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具有至少1个测绘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6日9时至 2025年12月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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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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