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站更新股道表示器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编号:CYZB2025-HH-077
一、项目名称:德州站更新股道表示器工程
二、项目地点:德州站
三、工期:20日
四、预算(最高限价):30.53 万元(含税)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主体:依法成立且合法经营的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
(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资质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服务期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使用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自拟)。
(3)纳税人资格:
A.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需加盖公章):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需加盖公章):
a.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b.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c.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仅适用于项目预算不满10万元的项目)。
(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业绩资料: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内,建筑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1份,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证明(需加盖公章):
- 合同扫描件;
- 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
- 其他能够证明业绩真实性的材料。
(同采购人合作项目无效)
(6)信誉要求:在评审现场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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