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1.2采购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1.3项目业主: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2项目编号:GN2025-12-8566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限:从接到采购人通知起到项目通过淮南矿业集团(或第三方)审计结束为止;如果工程由于客观原因延误,相应服务期限顺延。
2.6合同估算金额(项目预算):98万元
2.7采购范围: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内部控制、前期工作审计、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进度结算及竣工结算(含工程量审核)、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以及财务审计(包含针对在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0月及以前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其它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响应需获得总所(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格式自拟)】,总所(公司)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可同时参与响应。
3.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燃煤电厂或燃机电厂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规模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为准(二项中有其一满足即可)】
注:业绩需提供的证明资料要求及说明:
①提供合同协议书(完整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
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提供成果文件关键页及盖章页,包括但不限于:阶段性审计报告或阶段性审核意见书等)
③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扫描件。
④若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如:燃煤电厂或燃机电厂等),则须同时提供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特征(评审指标)的其他证明资料【如:技术协议、加盖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印章的证明文件等】。
3.4人员要求
3.4.1 工程审计负责人:
①工程审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执业5年及以上;
②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工程审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电厂或燃机电厂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3.4.2财务审计负责人:
①财务审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执业5年及以上;
②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业绩时间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时间为准。)财务审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电厂或燃机电厂基建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或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3.4.3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跟踪审计组至少包括1名安装专业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1名土建专业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会计师。
注:
①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书,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执业年限从取得注册执业资格时间起算,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则还须提供加盖合同委托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以上项目跟踪审计组成员均须提供自2025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在供应商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
3.5供应商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7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8 本次询价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所承担的相应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次询价项目的工程审计单位;从事财务审计服务的单位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工程审计服务的单位须满足上述条款3业绩要求;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询价活动中进行重复响应;
(3)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家。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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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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