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1-007526
二、采购单名称:渠东公司2026年1-6月份炉渣环保合规清运项目
三、采购单位: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2-01 09: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1-01(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1-6月份炉渣环保合规清运项目 | 6% | 本项目工作范围包括负责组织人员、新能源运输车辆对渠东公司2×330MW机组合同期间产生的炉渣进行装车、运输及外运出厂,将炉渣按照环保要求综合利用,负责炉渣出厂后所有权和环保主体责任,并提供固废全过程综合利用证明材料和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备案。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5. 供应商不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资格能力要求:1)为粉煤灰、炉渣终端利用企业,包含但不限于水泥厂、砌块砖厂、搅拌站等,需提供《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2024年-2025年产品检测报告(每年至少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2)提供能够支配的不少于2辆及以上新能源运输车辆(限于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行驶证)。
7.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需提供至少1项炉渣(粉煤灰)购进或处置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复印件需包含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信息、清运或销售发票,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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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