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赤城煤矿公司150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3-2-127)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赤城煤矿公司150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赤城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2 规 模: 原煤产量9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赤城煤矿公司150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赤城煤矿。
2.5 服 务 期: 技术服务合同签字盖章后,18个月。实际根据采掘计划,技术服务指导直至1503工作面回采结束。
(1)150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服务指导:
(1.1)1503工作面采掘前编制水文地质情况评价报告和水害隐患治理情况分析报告,并参与审定,提出高效可行的防治水技术措施。(1.2)1503工作面回采前制定防治水技术方案、老空区水害评价报告、1503工作面安全开采评价报告、等,指导水害治理过程及治理效果分析评价等方面技术服务。(1.3)指导解决1503工作面回采期间出现的防治水技术难题和工作面异常出水或突水情况分析研判。(1.4)1503工作面回采结束后,编制完成工作面防治水经验、技术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技术对策和意见。
(2)防治水工作总结:根据开展的防治水工作,凝练总结生产过程中的科研成果,研究成果获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其中支持性文件完成国家期刊论文2篇,作者为赤城煤矿技术人员;完成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专利权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利权人均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煤矿探放水或煤矿水害防治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或协议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影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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