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地块配套公园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沙河地块配套公园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4286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河地块配套公园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2861001 ),已由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23期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总面积约7600平米。公园累计种植乔灌木约305株,绿化约5258平方米,铺装约2298平方米,新建座椅约12个,新建照明设施约57套。
招标内容与范围: 沙河地块配套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沙河地块配套公园建设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 。 7本工程 是 (是/不是)政府采购工程, 不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符合相关最新政策要求) □本工程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如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8其他要求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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