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11月份测量仪器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份测量仪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1月测量仪器询比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54581 。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2.2 交货期: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 交货地点: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2.4 物资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为中标人,不含分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要求投标人报价时应同时填写细目清单单价,细目清单合计总金额应与系统报价总金额一致,具体详见“附件:报价清单”。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 11 月 24日至2025年11 月 29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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