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车辆段段制品等物资公开性竞争谈判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BLCL-CLK-2025-0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包头车辆段段制品等物资公开性竞争谈判采购人为包头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动车水系统清洗剂等物资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供应商应提供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需提供良好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国铁集团信用评价认证公布的不良行为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和集团公司通报的不良供货商、不良配件(含同种类配件)在处罚期的、未通过整改的,不接受报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两年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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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