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水井增压补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90204FS0753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兴隆台采油厂) 油水井增压补能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兴隆台采油厂低渗、特低渗及天然能量开发的区块,目前存在水井压力高注不进和注不够,油井无能量补充的问题,导致区块地层亏空,无法实现有效或高效水驱开发。为破解低渗透油藏存在的补能难题,实施油水井压驱施工。压驱项目为利用大排量高压增注设备进行短期的高压、大排量、连续注入施工,实现注水井快速补能,为井组对应油井补充地层驱替能量,以提高井组开发效果。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辽兴发〔2025〕48号。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最高限价): 1078.539827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配套提供油水井增压补能服务所需配套服务,包括拉运注入液的保供车辆、平衡泵车、放喷罐车、检测合格的压裂井口、电力检试服务、压力监测等配套服务。计划开展19井次,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招标人及投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施工所需水及电,负责提供注水方案。投标人依据注水方案提供施工配套服务。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采油厂管辖区块。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需执行措施井单井工程设计中相关技术要求及下列标准与规章制度,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技术标准与规章制度如下:
(1)SY/T 5225-2019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2)SY/T 5727-2020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3)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4)SY/T 6277-2017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5)SY/T7429-2018石油天然气开发注水安全规范。
2.5.2技术要求
2.5.2.1 提供不低于70MPa压力等级的注入井口,安装前应检测合格;
2.5.2.2要求水罐车具备不低于300方水连续施工的运输保障能力。
2.5.2.3地面罐具备储液能力15m3以上2套;
2.5.2.4提供可实时监控的压力远传装置2套。
2.5.2.5提供套管平衡压所需700型泵车;
2.5.2.6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工具、设备及服务符合招标人要求,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2.5.3施工要求
2.5.3.1投标人必须具备注入配套服务的能力,具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应急设施,能满足现场的安全环保要求。
2.5.3.2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和设施搬迁运输及压裂井口、压力监测装置的调试、维护、检修。
2.5.3.3投标人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清楚现场存在的风险,能熟练操作现场配备的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等。
2.5.3.4施工过程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注入参数能满足设计要求。
2.5.3.5施工过程严禁违章操作,必须遵守辽河油田公司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2.5.3.6至少配备3名现场服务人员:包括1名技术人员、1名现场服务人员、1名电工。
2.5.3.7采用单井考核、整体结算的方式。
2.5.4质量要求
2.5.4.1施工前后,按要求组织现场标准验收。注入过程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对注入产生的污物全部回收。设备设施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泄漏处理。
2.5.4.2投标人完工后7天内提交施工数据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齐全、准确、清晰、规范、整洁。
2.5.5其他要求
由投标人导致设备故障或操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 资质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规定执需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井下作业;
3.3 人员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 HSE 培训合格证;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相关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3.2至少配备3名现场服务人员:包括1名技术人员(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1名现场服务人员及1名电工(具备电工证)。
上述人员(电工除外)现场除有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野外施工人员 HSE 培训合格证外,还须持有中石油集团井控证、硫化氢防护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若没有,承诺中标后服务前取得)。(提供服务人员社保缴纳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明、资格证明等)。
3.3.3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队伍,则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 HSE 培训合格证; 如无有效的 HSE 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 HSE 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 HSE 培训合格证书;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
3.4.1不低于70MPa压力等级的注入井口2套。
3.4.2单井日注入300-600方/天,要求拉水罐车的最低容量不小于15方,最低数量不低于5台,拉水能力需要满足单井最高日注入能力。
设备要求自有或租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有提供车辆照片、设备照片、行驶证及购买发票扫描件、车辆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非自有设备需提供项目实施周期内 的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6.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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