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合示范区市政配套项目经理部保障围挡招标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TJG-SD-上合市政-2025-0006)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合示范区市政配套项目经理部所需保障围挡,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少海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交大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钱塘江路(为民街一上合大道)道路长度约235米,为民街(环湖北路-长江路)道路长度约662米,包含路灯、交通、电力、通信、排水、绿化工程。改建生态大道与湘江路交叉口、为民街(淮河路-长江路)、长江一路(创新大道-为民街、上合大道-金融大道)、尚德大道(浏阳河路-青盐铁路)、调流路等已建成路段道路雨污水管道、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及环境等。
2.3计划供货周期
| 序号 | 包件编号 | 计划开始供货日 期 | 计划截止供货日 期 | 供货周期(天) |
| 1 | 包件1 | 2025-12-31 | 2026-02-20 | 0 |
2.4招标内容:
| 序号 | 招标内容 | 包件编号 |
| 1 | 保障围挡 | 包件1 |
2.5付款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双方审核完成后,乙方于次月5日前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过程支付不高于核算金额的20%。乙方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后作为最终结算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后五年内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每次付款前,甲方可根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实际付款比例(已付款总额/产值批复总额)调整对乙方的付款比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6)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7)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招标内容相关。2、中标单位必须为厂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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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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