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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集电线路建模及无人机巡检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集电线路建模及无人机巡检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7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集电线路建模及无人机巡检系统深化应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随着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场站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运维设备数量增多,对于设备的巡检及巡检后的诊断分析需求量增大。现计划将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2022年建设的红都风电场无人机动态自主巡检系统升级为集控级无人机巡检平台,以便对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所有风电场的风机及集电线路;部分光伏电站的集光线路进行建模及航线规划,实现华能陕西集控中心与各场站的无缝对接,便于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对风机和架空集电线路的无人机自动化巡检进行集中管控,最终实现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范围内所有风机、集电线路无人机巡检全覆盖,提升新能源场站的智慧化运维水平。

招标范围:通过开展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470km集电线路及341台风机进行建模、航线规划及巡检平台的升级工作,同时接入拟建设的国产超融合服务器中,实现新能源集控中心对无人机自动化巡检集中管理与控制并同时开展包括系统使用、集电线路建模、航线规划等培训,保证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无人机驾驶持证人员熟练掌握线路建模、航线规划及软件使用的技能。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靖边公司:①提供一套电力版永久建模软件,具备航线规划、航点飞行、建图航拍和倾斜摄影、模型重建、模型应用等功能;

②开展靖边风电场、东昇光伏电站、龙洲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约152.6KM)开展无人机三维激光点云建模、航线规划、复飞验证;

③一体化平台接入:靖边风电场、东昇光伏电站、龙洲光伏电站数据接入平台,提供风机及集电线路巡检系统所有功能;

④3台无人机的风机巡检APP应用部署;

⑤提供5套集控中心无人机巡检系统工作站。

(2)子长公司:①山丹、秋实、优能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约150.7KM)开展无人机三维激光点云建模、航线规划、复飞验证。

②一体化平台接入:山丹、秋实、优能3个风电场场站数据接入平台,提供风机及集电线路巡检系统所有功能。

③将原红都风电场无人机巡检系统升级为全新的智能巡检一体化管理平台并部署至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拟建的国产超融合服务器中,便于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对所属风电场的风机及所有场站的架空集电线路的无人机自动化巡检工作进行集中管理与控制。

(3)定边公司:①强庄、谷梁风电场,温溪(宝鸡陇县)、峰铭(榆林榆阳区)、福华(榆林榆阳区)光伏电站35kV集电线路(约167KM)开展无人机三维激光点云建模、航线规划、复飞验证。

②一体化平台接入:强庄、谷梁风电场,温溪(宝鸡陇县)、峰铭(榆林榆阳区)、福华(榆林榆阳区)光伏电站数据接入平台,提供风机及集电线路巡检系统所有功能。

(4)其他:①开展系统使用、集电线路建模、航线规划等培训,保证新能源分公司无人机驾驶持证人员熟练掌握线路建模、航线规划及软件使用的技能。(费用列支定边公司)

②无人机巡检应用技术服务:实现风机自动建模及航线规划、缺陷识别,数据展示及生成报告、风机巡检视频和无人机平台数据的展示。(费用列支定边公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集电线路建模及无人机巡检系统深化应用项目招标。

说明: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由华能陕西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统一采购。

本项目统招分签,中标单位分别与华能陕西靖边电力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定边电力有限公司、华能陕西子长发电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无人机巡检系统建设或升级改造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范围等合同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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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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