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ZC2025-G1-01367-YNDC-0004 项目名称:镇雄县芒部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246.3 最高限价(万元):246.3 采购需求:便携式DR1台;便携式彩超1台;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干扰电治疗仪1台;中频脉冲治疗仪1台;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1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裂隙灯1台;真菌镜1台;过敏原自动检测系统1台;红蓝光治疗仪1台;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台;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24小时动态血压监测仪5台;便携式全自动多功能检测仪1台;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感觉阈值检测仪1台;骨密度筛查仪1台;眼底照相机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标段2: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标段3: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限结束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镇雄县芒部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1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标项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镇雄县芒部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2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标项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镇雄县芒部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3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1标段“便携式DR”属于医用X线诊断设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范围须覆盖生产类别);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范围须覆盖生产类别)。;【标项2、3】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