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Z2025-QC04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深圳税务专业化管理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356.5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6.5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简介
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5年深圳税务专业化管理平台项目
项
1
项目包含风险管理运维、风险分析运维、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智慧纪检)运维、优化数字化税源综合管理分析模块、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运维、数智退税功能完善优化和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客户端运维、数智特别纳税调整功能运维七个部分。本项目主要是在原有系统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完善与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数智退税功能完善优化、优化数字化税源综合管理分析模块的软件开发升级完善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上线运行。风险管理运维、风险分析运维、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智慧纪检)运维、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运维、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客户端运维、数智特别纳税调整功能运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且该份额中由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投标人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或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满足本项要求,但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作出承诺,格式自拟);(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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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