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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流域排水泵站安全运行及品质提升工程(调整部分)(电气线外接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100G2511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流域排水泵站安全运行及品质提升工程(调整部分)(电气线外接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花江流域排水泵站安全运行及品质提升工程(调整部分)(电气线外接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拟对松花江流域及支流马家沟等16座泵站进行改造,部分泵站更换干式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成套配电柜、10KV输电线路整套启动调式、配套电室调试等。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涉及的所有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1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高谊街泵站、马家沟泵站、三不管泵站、十八道街泵站、太阳导泵站、污泥泵站、正阳河雨水泵站电力工程。详见工程施工图及清单,并完成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491,970.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注: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的规定,如投标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其资格审查视为合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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