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分公司物资装卸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1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物资装卸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分公司物资装卸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物资装卸服务商和价格。为吉林石化公司提供物资装卸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装卸、清查、属地范围的文明卫生和冬季清雪、所用属地的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安全监管等。
2.3服务标准:货物装卸无损坏,安全及时。
2.4详细工作内容及需求:
(1)物资到货接卸、储存保管保养、配送及清查盘点;
(2)物资库内、库外倒运作业;
(3)办公区、库房、作业区文明卫生清理及冬季积冰积雪清理;
(4)叉车、工机具及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
(5)履行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消防应急责任,配备必要的隔离、警戒、防护设施。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估算金额:588万元
| 项目名称 |
人员需求 |
价格(万元/月) |
2026年预计金额(万元) |
备注 |
| 物资装卸 业务外包 |
合计92人。其中: 1.总库配备叉车司机6人、装卸人员18人,起重工15人、焊工1人,合计40人。 2.中部供应站配备叉车司机9人,装卸人员15人,合计24人。 3.西部供应站配备叉车司机10人,装卸人员18人,合计28人。 |
46.23 |
5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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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金额不含税,预估含税总金额588万元(增值税税率6%);供应商须按照需求配备上表所列人数,同时负责上述人员的劳保、午餐、福利以及员工保险等。作业量为预估59.68万吨(台/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实际与招标预计量存在不一致或者为零的可能,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并给出总价合计。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报价表格式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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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限价下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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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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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标原则: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的,以提供作业人员多的优先;作业人员数量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业绩多的优先。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3.1.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可以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任意发票复印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2人员要求
提供至少75名操作人员身份证、起重作业证、叉车证等扫描件,其中起重人员15人,装卸人员40人、叉车司机20人。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需加盖税务印章)。
3.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厂内装卸服务2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200万元)的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2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1)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人员,并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2)须提供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部门职责、主要管理人员及资格、主要管理人员职责等
(3)须提供工作管理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包括项目总体目标、实施进度、服务标准、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及日常考核等。
(4)须提供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符合承揽业务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须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
(6)须提供维稳应急预案,方案符合管理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7)须具有独立解决工伤理赔、劳动纠纷、维稳纠纷的能力。
(8)承包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装卸业务外包工作要求与服务标准等,提供相关人员及设备备案信息。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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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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