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怡心湖SLG-(05)-2017-010项目-配套绿地工程一期工程
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怡心湖SLG-(05)-2017-010项目-配套绿地工程一期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
2019-510122-70-03-363891】FGQB-02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海荣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海荣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
2019-510122-70-03-363891】FGQB-022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藕塘村6、
7组,协和街道高峰社区1组(原华阳街道一心村
7组)。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双流区怡心湖板块,牧华路南侧。西至怡航横三街,东至怡航横四街,工程总面积约
16415㎡,主要实施绿化景观提升、配套设施等建设。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一阶段:
120日历天,二阶段: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承担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质量修复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4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园林绿化工程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6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
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2年
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园林(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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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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