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民政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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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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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50 | |||||||||||
| 2、项目名称:方城县民政局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984,963.00元 | |||||||||||
| 最高限价:98496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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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方城县60所养老机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智慧养老平台搬迁,新址一层展示屏系统建设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5.5、交货地点:方城县城区及各乡镇敬老院和幸福大院 5.6、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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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时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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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8.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承诺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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