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华盾重点领域数字监督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725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利用昆仑数智产品数字化监督平台,为华电集团构建重点领域数字监督系统并整体嵌入到华电集团数字底座。强化重点领域数字监督系统,从业务系统抽取数据,设置风险点,建立预警模型,针对异常数据触发预警,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推动问题处理,并实现办公自动化、政治监督等。优化重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系统,对人员信息、机构设置、考核培训、统计分析等功能进行优化重构。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3 服 务 地 点:北京。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全部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的复印件;如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2024年度该公司在电子税务系统里下载的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任务书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个已完成的监督管控业务模块项目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50万元。证明材料提供形式:①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②相对应的发票或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3.4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请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否决投标的条款。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1-21 18:00:00至2025-11-26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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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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