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南公司永州电厂基于智能运维技术的磨煤机石子煤清运无人值守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1098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赵家井村,电厂共有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目前两台机组磨煤机石子煤转运采用人工方式,当需要进行转运时,需要人工操作等压排渣侧控制箱按钮,关闭两道排渣门,下降石子煤斗,拉出石子煤斗并推到斗提机,石子煤斗进入斗提机后需要人工进行插销定位,手动操作就地按钮提升石子煤斗进行倒料,倒料完成后需人工拔掉插销,拉出石子煤斗推到磨煤机等压排渣侧,操作就地控制柜打开两道气动门。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针对现有等压排渣装置及人工转运实际情况,本项目以云计算、物联网、5G网络平台、AGV技术为基础,通过调度及管理系统与排渣监控系统、排渣机器人及全自动翻斗式提升机通过无线网络进行组网,建立通信链路,组成通信调度及管理平台。主要对12台磨煤机等压排渣装置改造,增加排渣机器人和集全自动翻斗式提升机为一体的料仓及智慧AGV调度平台进行开展,确保达到磨煤机石子煤叉取、运输、排放、储存等工作按既定目标实现组网内各设备自动协同工作,完成全自动排渣工作等一整工作,改善现有磨煤机石子煤排渣系统人工依赖性强、人工劳动强度高的局面。
2.1.3项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赵家井村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3.1主要研究内容:
(1)等压排渣系统改造。
当前等压排渣装置气动门开关、石子煤斗升降均为就地控制,无法直接与排渣机器人建立有效关联,需对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将料位、气动门开关信号、石子煤斗升降就位信号反馈至中央控制中心,建立与调度系统的动态关联,并且与排渣机器人联动,通过网络协议可互相无障碍通信,为调取排渣机器人提供输入信号。为防止石子煤斗下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现象,在石子煤斗上方安装泄压阀,减少扬尘问题。增加温度监测传感器,温度模拟量检测,便于防火检测。
本套系统每台磨煤机一套,共12套。
(2)基于激光导航智能排渣机器人。
作为磨煤机石子煤清运无人值守系统的执行机构,应具备按规定路线行驶、路况检测与紧急避障等功能,通过实时检测与反馈,可以有效避开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障碍物,通过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既可实现与排渣监控系统的通信,又可进行排渣机器人路径规划、逻辑控制及任务分派等。同时排渣机器人搭载密封盖板,可以有效避免长距离运输过程中石子煤跌落及扬尘情况。
主要实现石子煤斗叉取、放下及转运,完全替代人工操作,多种故障报警上传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沿既定路线行驶,遇到障碍物可以实现动态避障,识别石子煤斗位置、翻斗式提升机位置等。
每台机组一台,共两台。
(3)基于无线通信的自动调度系统。
1)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
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与排渣监控系统、排渣机器人及全自动翻斗式提升机通过网线/其他方式进行组网,建立通信链路,使得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可以实时感知各设备状态、随时调度组网内各个设备,排渣机器人就地调度系统通过收集信息、计算、分析、决策后,通过任务中心下发命令,控制排渣机器人、排渣监控系统及全自动翻斗式提升机按逻辑顺序工作,按既定目标实现组网内各设备自动协同工作,完成全自动排渣工作。
主要实现调度功能,搭建排渣监控系统、排渣机器人及全自动翻斗式提升机的通信平台,具备多车交通管理,优先级任务分配,控制排渣机器人自动充电、任务分配,排渣机器人运行工作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等。
两台机组一套,共一套。
2)基于5G网络平台搭建智慧AGV调度平台。
智能AGV调度平台是电厂智能化转型的核心系统,需结合5G网络平台深度融合生产控制大区与信息管理大区的业务需求。在生产控制大区,平台需实现机器人及自动牵引装置的实时调度控制,通过精准指令分配确保物料搬运、设备巡检等作业的高效执行,并支持与DCS等工业控制系统的无缝对接。在信息管理大区,平台需集成ERP、MES等生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实现业务全流程的数字化映射。
此外,平台应具备场景化数据处理能力,根据不同业务场景动态汇集生产数据、设备状态、能耗指标等多维信息,并通过可视化看板集中展示。实现跨区域、跨系统的协同设计,既能保障生产安全与效率,又能为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最终构建起“调度-监控-分析”一体化的智能运营体系,推动电厂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升级。
两台机组一套,共一套。
(4)全翻斗式提升机、料仓及除尘系统。
采用模块化控制单元与特制定位锁具,建立翻斗式提机与自动调度系统的联动响应机制,实现石子煤斗的自动就位
2.4 项目服务期:项目须在签订合同后2年内完成所有研究和实施应用任务,主要进度节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以下4项(智能无人机器人、磨煤机石子煤排渣系统、智慧调度平台、翻斗式提升机)其中2种不同类型的改造(或研究或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如合同内容只有其中一项,两份不同内容的合同视为1份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1-21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1-2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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