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龙井市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龙井市海兰路99号
征集人联系人:果艳美
征集人联系方式:0433-3287032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龙井市财政投资工程评审造价咨询机构选取项目框架协议征集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43号-JLHD2025-CG016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龙井市财政局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 1 | 2026-2027年度龙井市财政投资工程评审造价咨询机构选取项目框架协议征集 | 0% | 10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供应商至少有3名(含3名)以上本单位在册且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4)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5)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征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征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征集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7)供应商参加本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